枣庄市司法局关于
《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枣庄市司法局起草了《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zzssfjlfc@zz.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二、信函可寄送至枣庄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处,地址:枣庄市武夷山路1379号,邮编:277800,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
附件:1.《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
2. 关于《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枣庄市司法局
2025年1月14日
附件1:《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