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进一步优化市级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推动法律援助律师专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设立枣庄市市级法律援助律师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人民;
(二)政治觉悟高、法治意识强、业务能力精,热心公益、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社会责任感;
(三)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在律师执业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近三年未因律师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未受过刑事处罚;
(五)能够服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案件指派,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遵守工作纪律,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
(六)执业满三年以上,具备丰富的办案经验及娴熟的法律事务技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二、人员构成及数量
枣庄市市级法律援助律师库由全市执业律师组成,共计70人,五区各2人,滕州市6人,市直律师事务所54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0日。
(二)提交材料:1.《枣庄市市级法律援助律师库报名表》一份;2.申请人执业证复印件一份;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报名地点、方式:1.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将有关材料报送到枣庄市法律援助中心。2.各区(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将有关报名材料报到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由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审核,并按照所分配名额确定入库律师人选后上报到枣庄市法律援助中心。
四、相关要求
1.表格下载:《枣庄市市级法律援助律师库报名表》可通过枣庄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下载。
2.材料报送:各区(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务必于2025年9月12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枣庄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枣庄市信访大厅法律援助窗口),电子版发送至枣庄市法律援助中心邮箱(zzfy2004@163.com),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0632-3327252。
3.审核公示:市司法局将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入库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