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诚信执业,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司规〔2021〕4号)要求,经司法鉴定机构自查自评、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初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综合评估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了2023年度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的公告》(第311号),现将枣庄市司法鉴定机构评估结果公告如下。请司法机关、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联系电话:0632-3317903。
附件:2023年度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
枣庄市司法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