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司法局!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网站首页 依法治市 司法行政 法律服务 政务服务 信息公开 专题专栏 互动交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司法行政 > 通知公告
关于选聘枣庄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2
  

各区(市)司法局,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决策,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决策水平,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选聘一批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专家,组建枣庄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选聘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人民团体、行业协会中,从事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经济管理、社会治理、公共管理、语言文字研究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

二、专家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心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

(三)专业知识精通,熟悉国家法律和政策,实践经验丰富,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自愿服务立法、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能够安排必要的时间参与相关活动;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

三、专家工作职责

(一)对政府立法、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政府立法项目的立项、调研、起草、论证、听证、审查;

(三)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和合法性审核;

(四)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五)参与政府重大合同的审查;

(六)参与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

(七)其他需要参与的政府涉法事务。

四、专家选聘方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枣庄司法行政网(http://ssfj.zaozhuang.gov.cn),下载《枣庄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专家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名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个人学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符合条件的其它资料,于8月21日前将报名表等纸质资料报送市司法局610室(枣庄市高新区武夷山路1379号),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ssfjlfc@zz.shandong.cn。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任资格。

(二)审核。市司法局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提出拟入选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专家库人员名单。

(三)公示。拟入选人员名单将通过枣庄司法行政网向社会公示7天。

(四)决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政府批准后,聘任为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专家,并在有关媒体公布。

五、其他事项

市司法局将制定《枣庄市人民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专家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工作要求和程序,组织专家开展工作。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

联系人:王林娜,电话:3223665

 

附件:枣庄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专家报名表

                                      

                                      枣庄市司法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