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将部分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各市收件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部分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委托收件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承接的省级政务服务委托收件事项即:对司法部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其派驻代表执业、变更、注销许可的初审;港澳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设立及其派驻代表执业、变更、注销许可;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等三项事项的服务流程予以公告。
枣庄市司法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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