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枣庄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市政府编制了《枣庄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对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完成决策草案起草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出台。
二、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市司法局及时调整决策目录清单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
附件:枣庄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枣庄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计划完成时间 |
承办单位 |
1 |
枣庄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
2022年12月 |
市发展改革委 |
2 |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政策措施 |
2022年12月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3 |
枣庄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
2022年9月 |
市生态环境局 |
4 |
枣庄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规划 |
2022年9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5 |
枣庄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 |
2022年12月 |
市城市管理局 |
6 |
枣庄市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
2022年12月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来源:枣庄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