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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司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5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枣庄市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示范引领,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枣庄市司法局坚持“5H”创建标准,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印发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高规格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市委书记陈平出席并对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搭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云平台,市创建工作专班连续攻坚2年,58个部门单位合力推进,前往区(市)和20个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实现创建指标完成率100%1015日,经省委依法治省办初审,并报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同意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枣庄4市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召开创建工作转段会议、满意度调查实地评估动员会议,印发宣传方案和实地评估迎检方案。在全市65个镇街进行法治政府建设群众满意度预测评,完成有效样本6500余个,收集群众意见建议400余条,电话调查群众满意度99.27%。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分别听取《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要求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创建成功

(二)注重地域特色,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突出地方特色。积极配合人大制定《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成为全国首部保护绿道的地方性法规形成一山一水一树一城一绿道的地方特色法规体系,国家级刊物多次报道。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对《枣庄市城镇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等8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市、区(市)、镇(街)合法性审查率达100%三是推进立改废释。先后3次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枣庄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等3部政府规章修订工作。注重立改废释并举,及时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三)健全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合法决策。一是规范依法决策机制。以政府1号文件印发实施《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创新设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回流制度,二是坚持决策目录管理。科学编制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涉及枣庄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等13个决策事项。三是发挥决策智囊作用。出台《枣庄市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市政府相关会议实施办法》,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智囊作用,审查市政府重大项目合同协议90余件次,为我市重大项目合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建立地方标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面落实不罚、轻罚机制。率先出台309不罚、轻罚清单,创新将不罚、轻罚清单纳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行统一管理并动态调整二是精细化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率先发布《行政执法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等3项枣庄市地方标准,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完整性、统一性和实用性。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印发《枣庄市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对106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五)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着力打造非诉服务枣庄品牌。率先成立编制为20人的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实体平台投资150余万元打造枣庄非诉服务网店线上平台,全年提供各类非诉服务72190件,省内外12个地市先后来枣学习考察。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行“0632枣庄阳光复议模式,完善行政复议集中受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共享制度,建立行政应诉定期通报制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10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三是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巨大成效。认真做好重大节点、重要时期、关键部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喜迎建党百年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851次,调解纠纷26207件,调处成功率99%以上。积极推进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全市境内市、县、乡三级一站式调解中心建成率100%

(六)关注群众需求,持续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一是着力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多种惠民实事服务活动,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推广全域受理、初审放权、就近承办、一次办好的法律援助枣庄模式健全完善军地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开展法律援助事项负面清单试点,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管理和运行。继续深入推进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全市法律服务团队统一接入山东律师惠企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实现中小微企业法律需求深入对接。创新公证服务模式,试点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开通了远程办证系统平台和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平台,成立首家金融公证服务中心,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组织全市鉴定机构开展服务标准化评估,全市5家机构先后开展市级标准化示范机构创建工作。二是加大普法依法治理能力建设。推动七五普法圆满收官,完成了我市八五普法规划的起草工作,提请市人大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组织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枣庄市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主题普法集中宣传活动培育市民守法用法氛围。开展第八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表扬工作,新命名13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一步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七)注重强基固本,全面锻造法治工作队伍。一是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考查。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协调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举办4896场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参训覆盖率达100%31655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治能力考查测试。二是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高标准完成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工作任务,高强度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实现司法行政队伍新的提升。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高规格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六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枣庄建设任务。在全省率先出台《法治枣庄建设规划(2021—2025年)》《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枣庄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形成法治建设领域“1规划2纲要规划编制体系枣庄法治建设在十四五起步之年取得完美开局。将《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各级各部门,研究部署非诉纠纷化解、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任务。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将法治指数市级试点和县级试点一体推进,积极探索具有枣庄特色的法治建设路径模式,在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法治指数工作座谈会做典型交流发言。

(二)注重学习引领,强化主体责任。制定《2021年度市司法局机关政治理论学习指导意见》科学制定《市司法局党组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局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11次。举办局机关政治培训班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举办区(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报告会5场次,收听收看省厅燕山大讲堂15期,举办机关学习大讲堂12期。深化《枣庄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落实,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机制。全面铺开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7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349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提交书面述职述法报告。持续深入推动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连续四个季度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共举办法治专题讲座5期,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14次,引领推进各区(市)党委、政府、市直部门会前学法常态化。

(三)坚持思想引领,解决难点问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在全国率先一体化彻底理顺市、区(市)两级党委法治机构编制单独设置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内设秘书处、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核定专项编制9名;所辖六个区(市)内设机构2—3个,独立编制6名以上,实现了法治机构设置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

三、存在的问题及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社会建设、域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融合。三是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难度加大。

2022年,枣庄市司法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精准对标示范创建后半阶段工作,凝聚力量、合力推动,全面提升知晓率、满意度,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核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呈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二)建设更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继续深化优化法治环境“4567”专项行动,重点抓实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强化行政权力监督等各项工作,以法治保障助推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攻坚突破。

(三)健全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党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法律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枣庄市司法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