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畅通中小投资者维权渠道,增强中小投资者的维权能力,11月9日,枣庄市司法局赴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市司法局“保护中小投资者”专班工作人员介绍了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的工作进展情况。市法院作为一级指标牵头单位,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围绕提升投资者诉讼便利度、多元化纠纷解决便利度、加强中小投资者维权救济服务、注重中小投资者舆论宣传引导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研讨,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通过座谈,发现了薄弱环节,明确了工作目标,下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要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强化投资者维权救济服务。进一步成立专业的保护中小投资者调解组织或公司、证券、期货纠纷调解组织,完善专业调解组织与人民法院的在线诉调对接。深度融合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投资者诉求工作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通过合理分流、依法处理,引导和支持投资者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二要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和权益保护机制,提供专业化和精准化纠纷解决服务。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推动形成专业性、灵活性、快捷性的“一站式”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确保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三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保护投资者良好氛围。市司法局和市法院要进一步畅通宣传渠道,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公开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信息动态、办事程序、司法文件,注重培育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多元解纷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引作用,持续开展“大走访”活动,积极走访企业,要将市场主体实际感受作为衡量营商环境水平和我们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注重提升宣传质量,及时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大力营造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