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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二十大|区司法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发布时间:2022-11-14
  

11月11日上午,区司法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10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会议、视察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上级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及相关重要讲话精神,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对国家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精神,领会核心要义。充分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司法行政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指导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要立足岗位实际,认真履职尽责。要明确自己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干部的身份和职责,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切实落实好当前疫情防控、法治建设等司法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为推动实施“工业强区、产业兴区、城建立区”战略提供更多更优更好的法治保障。要抓好宣传普及,形成共识氛围。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在系统内采用多样形式组织开展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确保每一名司法行政干部都能领悟参透会议精神;同时也要组织面对群众的宣传宣讲活动,将二十大精神与群众关心的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新理论、新思想、新成果第一时间传播到群众中去,在社会上营造大学习大讨论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