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枣庄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法治为民服务宗旨,坚持以法治手段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枣庄市委依法治市办聚焦法治建设领域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组织推选一系列成效突出、企业安心、群众满意的法治为民实事和典型经验做法,现陆续进行刊发。
市委政法委 市司法局:
枣庄市创新“三减”工作模式助力打造
优质营商环境
一、工作背景
枣庄市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秉持服务理念,坚持法治惠民,创新“三减”工作模式,为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二、主要做法
(一)减证便民,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模式。持续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一是先行先试,打造标杆。抓住国家级证明事项承诺制工作试点机遇,印发《枣庄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确定7类告知事项、规范4项工作流程、建立3项监督机制、明确4项保障措施,率先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创造有利条件。二是破立并举,优化提升。市政府文件印发《关于印发枣庄市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清单所列事项当事人只需签订承诺书,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强证明事项清单管理,累计公布涉及27个部门571项证明事项。印发《关于对证明事项实施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动态调整并取消证明事项36项。三是强化监督,常态长效。制定《枣庄市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则》,明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流程、信息核查及信用监管等具体工作要求,增强制度的实用性与可操作性。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情况列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坚决杜绝证明事项明减暗增、边减边增、先减后增等问题的发生,切实推动减证便民工作落到实处。
(二)减费惠民,不断优化法治服务方式。加大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高质量、低成本的法律服务惠企利民。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打造“全域受理、初审放权、就近承办、一次办好”的“枣庄模式”,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农村“五保”对象、特困职工、70岁以上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同时免除经济困难证明。去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万余件,减免受援人诉讼成本960余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9000万元。二是创新公证服务模式。推行公证服务“窗口”式办公,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拓展公证费用减免范围,对工伤抚恤、抚养赡养、公益活动和经济困难四类公证事项减免公证费用。目前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为民实事977件、受益2131人次,累计免收费用26.2万元。三是提升司法鉴定执业水平。优化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按不同鉴定项目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或者经济确有困难但又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减收或免收司法鉴定费用。今年以来,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28件,减免各类司法鉴定费用3.76万元。
(三)减时利民,全力打造非诉服务机制。打造数字化、智能化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平台,“一张网”解“万家难”。一是强平台,建网络。设立全省首个市级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在市、区、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及矛盾纠纷高发、多发领域的行政部门建立“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形成“多层级+多行业”实体化平台。创新打造“枣庄非诉服务”线上平台,同步一体开发非诉化解服务APP小程序、嵌入互联网“一键办”模块,实行在线解答、受理、调处非诉讼纠纷。二是聚职能,广链接。整合市12348热线、行政复议、人民调解、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10项职能,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多手段并用、一条龙化解”。针对不方便上网人群,将12348服务热线与公证、仲裁、复议等非诉业务热线进行并联,群众拨打热线即可随时随地提出申请。三是互联通,全覆盖。实行“调解+”运行模式,在法院、检察、公安、信访等部门“分中心”,以及交通、住建、保险等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分配驻点账号,多部门联合提高“一次调处率”,形成工作合力。探索实施“司法鉴定+公证”“公证+仲裁”等多样化组合模式,提高纠纷化解工作效率,全市超过60%的纠纷通过非诉途径解决,诉非比例位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