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枣庄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法治为民服务宗旨,坚持以法治手段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枣庄市委依法治市办聚焦法治建设领域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组织推选一系列成效突出、企业安心、群众满意的法治为民实事和典型经验做法,现陆续进行刊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山东枣庄“法拍房”缴税、登记“一证办”
一、工作背景
去年以来,枣庄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部署要求,在省自然资源厅开展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揭榜挂帅”活动中,勇于改革,大胆探索,通过坚持问题导向、厘清办证难点,创新协作流程、推动数据共享,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建立“法院+税务+不动产登记”协同联办机制,在全省率先实现司法拍卖不动产民事执行、税费征缴、产权登记网上协同办理,买受人只需一张身份证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推进措施
(一)坚持问题导向,厘清办证难点。在以往房屋等不动产司法拍卖实践中,由于法院、税务、不动产登记机构三方信息不对称,法院拍卖的不动产有的存在产权纠纷、欠缴税费等情况,导致买受人竞得不动产后“办证难”;有的虽然不存在上述问题,但也需要当事人在法院、税务和不动产登记三部门来回跑,存在环节多、耗时长、程序复杂、手续繁琐等“痛点”“难点”。为解决这一难题,枣庄市薛城区自然资源、税务、法院三部门深入研究,确立了“法拍房”零手续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思路。一是建立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建立工作群,统筹衔接,先后召开9次面对面对接会商会,就推进部门协作深入研究。二是充分利用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结、税费同缴、立等领证”系统集成优势,拓展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三是确定协同联动方式、方法,坚持以流程再造实现数据信息网上传递,为法院执行、税收征管和不动产登记提供信息支撑。
(二)创新协作流程,推动数据共享。针对“法拍房”不动产登记涉及不动产产权查询、询价、税费评估、税费征缴和转移登记5个环节,依托枣庄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创新开发5个流程,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办,全程网办。一是产权查询流程。拍卖前,法院通过该流程查询拟拍卖不动产产权情况,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二是定向询价协作流程。拍卖前,法院通过该流程向税务部门发送《司法处置不动产定向询价函》,税务部门提供不动产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查询结果。三是税费估算协作流程。拍卖前,法院通过该流程向税务部门致函处置形成的税费估算以及被执行人欠缴税费情况,税务部门及时向法院复函。四是税费征缴协作流程。拍卖后,法院通过该流程向税务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推送《拍卖成交确认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税务部门计算税费金额,并向法院发送《协助征税函》,由法院直接扣划至税务部门指定账户。五是不动产转移登记流程。买受人持身份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协作流程调取《法院拍卖裁定书》等相关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供,买售人当场缴纳税费后便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实现“法拍房”缴税、登记“零手续”“一证办”。
(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为保障全流程协作顺畅有序,高效运行,枣庄市薛城区自然资源、税务、法院等三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建立司法拍卖不动产“全流程”协作机制的意见》,编制了《不动产司法处置部门联动协作内部操作指引》等配套文件,及时梳理业务办理各环节风险点,共同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强化技术防控、规范内部管理等措施,完善信息系统风险提示、业务预警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安全、快捷的登记服务,为密切协作共治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实际成效
目前,“法拍房”缴税、登记“零手续”“一证办”协作机制已在全市实施,通过创新建立三部门网上协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不动产登记机构面临的“不履行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就违反《民事诉讼法》、履行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就违反《契税法》《土地增值税条例》”两难问题,也有效减少了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履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