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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2-06-01
  

6月1日,枣庄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守春带领立法调研组,赴台儿庄区、峄城区就《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分别来到台儿庄区和峄城区,实地察看了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台儿庄区市民中心、峄城区市民中心、山东地平线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立法调研点,详细了解各部门、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认真调研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然后召开立法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区政府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区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

孙守春代表调研组对此次立法调研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按时完成立法任务。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已经成为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陈平书记多次强调“2022年要大力实施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加快制定《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在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大家要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作为,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与各有关部门通力配合、倒排工期,高质量、高水平完成这次立法任务。

孙守春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实效。要精准锚定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痛点难点堵点,用立法解决实际问题,通过精准有效的制度供给,打通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改革“最后一公里”。立法全过程要坚持精细化,避免照搬照抄,做到具体条款繁简得当,重点条款精雕细刻,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孙守春强调,要坚持开门立法、突出地方特色。立法过程要集思广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制定一个有前瞻性、引领性、又接地气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进一步调查研究,既要学习先进经验,又要突出枣庄地方特色,不断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战略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供稿:市司法局立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