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民政局联合枣庄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公布全市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结果的通知》,公布了全市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结果。
在自主申报、区(市)推荐基础上,经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市直部门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的综合评审,评选出全市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12篇、优秀奖15篇。受到表彰的村(居)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总结新成果,提炼新经验,取得新成绩。全市各村(居)要相互学习借鉴,不断提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整体水平,增强自我管理能力。
全市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结果
一等奖(3篇)
滕州市姜屯镇黄庄村村规民约、市中区光明路街道雷村村规民约、薛城区常庄街道周庄村村规民约
二等奖(6篇)
滕州市东沙河街道耿楼村村规民约、滕州市滨湖镇阳温西村村规民约、滕州市荆河街道荆庄社区居民公约、山亭区店子镇石竹村村规民约、峄城区底阁镇圈里村村规民约、台儿庄区运河街道华阳社区居民公约
三等奖(12篇)
滕州市大坞镇单庄村村规民约、山亭区西集镇西河岔村村规民约、山亭区店子镇龙虎村村规民约、薛城区陶庄镇文艺街社区居民公约、市中区孟庄镇大郭庄村村规民约、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西石沟村村规民约、峄城区阴平镇金陵寺村村规民约、市中区光明路街道远航社区居民公约、山亭区山城街道紫云社区居民公约、薛城区常庄街道常庄村村规民约、峄城区峨山镇左庄村村规民约、台儿庄区运河街道繁荣街社区居民公约
优秀奖(15篇)
滕州市张汪镇北李庄村村规民约、市中区文化路街道振兴社区居民公约、薛城区沙沟镇郭洼村村规民约、枣庄高新区张范街道欣兴社区居民公约、枣庄高新区兴仁街道洪洼村村规民约、市中区垎塔埠街道十电社区社区居民公约、山亭区北庄镇徐洼村村规民约、薛城区沙沟镇殷庄村村规民约、枣庄高新区兴仁街道兴仁村村规民约、台儿庄区泥沟镇姜庄村村规民约、峄城区坛山街道徐楼社区居民公约、台儿庄区张山子镇毛官庄村村规民约、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张前村村规民约、峄城区坛山街道仙坛社区居民公约、枣庄高新区张范街道华庄村村规民约
今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后,枣庄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通知》,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主要内容和修订程序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深入镇(街)、村(居)调研座谈等方式,加强对修订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指导。
按照要求,各区(市)迅速展开行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一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条款,明确“规定动作”。薛城区开展“遵规守约 树立新风”村(居)民公约修订活动竞赛,对全区村(居)民公约进行修订。
村(社区)结合实际,经过调查研究、拟定草案、合法性审查、村(居)民会议表决、公布实施等程序,明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的“自选动作”,主要包括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引导民风民俗、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聚焦中心工作、助力“五城同创”、推动乡村振兴、强化“三资”管理以及村(居)民会议认为应当规范的其他内容。通过修订,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概括凝练成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公开栏张贴、公约墙、村约碑、道路宣传牌等方式呈现。同时,邀请村(社区)内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群众代表参与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遵守情况的监督,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施执行更加到位,群众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提升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
下一步,枣庄市将持续加大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监督指导力度,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村级民主管理中的引导约束作用。
来源:枣庄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