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开展好第八个“12·4”国家宪法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和第五个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全市人民对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枣庄市将宪法宣传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和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相结合,从11月底到明年1月底,用整整两个月的时间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具体都有哪些精彩的活动呢?让小编为您“剧透”!
宣传主题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时间安排
宪法宣传周: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5日
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活动:2021年12月1日——2022年1月31日
宣传重点
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主要举措和典型经验,提高广大市民对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具体安排
整体活动采用“主场活动+专题活动”的方式进行。
主场活动
举行2021年宪法宣传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召开第十五次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启动“八五”普法。
宪法宣传周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
一是表扬“七五”普法先进。为总结“七五”普法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七五”普法有关文件要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表扬一批在全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是制作枣庄法治动漫人物。制作推出枣庄法治动漫人物形象和标识,制作法治动漫微视频,进一步提升枣庄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和法治文化建设。
三是媒体开辟专栏。在《枣庄日报》开设“国家宪法日”专刊、枣庄广播电视台开播“国家宪法日”专题访谈栏目。各级党委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级各部门官方网站以及官方新媒体上开设国家宪法日专栏(滚动标语),大力弘扬国家宪法法治精神。
四是开展“宪法七进”活动。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主题活动。各主题活动由市直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各级有关部门配合。
五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举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法治专题讲座,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通过“枣庄市‘两述两考’学法用法云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六是开展普法考试。运用“枣庄市‘两述两考’学法用法云平台”,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以及其直属单位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厅级干部),开展2021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考试。
七是开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组织各区(市)党委、政府,枣庄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和书面述法;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依托“枣庄市‘两述两考’学法用法云平台”进行书面述职述法。
八是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履职评议分网上平台评议和协调小组会议评议两种方式开展。网上平台评议对象为所有“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部门;协调小组会议对象为部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门,由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开展评议。
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活动
一是手机客户端推送。对全市手机客户端推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标语公益短信,通过微信朋友圈广告线上宣传等方式,在全市推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标语或视频公益广告。
二是政务媒体平台推送。在《枣庄日报》重要版面、枣庄广播电视台重要时段连续刊播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公益宣传广告。各级党委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级各部门官方网站以及官方新媒体上开设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专栏(滚动标语),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经验做法。
三是亮化显示屏宣传。各级各部门在办公楼大门前摆放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标语的展板,单位显示屏滚动播放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相关标语口号;在主城区、各镇(街)地标性建筑、重要楼宇,企事业单位、车站码头、城乡村居、商业街区、公交站点、旅游景点、宾馆酒店、文化场馆等地点,通过户外大屏、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灯箱展板等多种形式,滚动播放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相关标语口号等。
四是宣传“十进”活动。根据不同行业和领域,分别由不同的市直部门(单位)牵头,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开展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十进”活动。
五是开展示范创建满意度预评估。委托市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对全市65个镇(街)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取得的成效进行知晓率和满意度预评估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人民群众对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枣庄市普法办公室还制作了宣传所用的宣传彩页、微视频等,上传到“枣庄法治网”供各级各单位下载宣传所用。同时,宣传活动启动后,枣庄市委依法治市办将组织专人,结合法治督察活动以明察暗访方式,对各单位宣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力争宣传活动既形成声势又扎扎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