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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执法谁普法】枣庄仲裁“一二三四”工作模式推进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1-11-24
  

近年来,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聚焦年度普法目标任务,探索“一个格局、两类职责、三项融合、四大活动”普法工作模式,推进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构建“一个格局”,夯实普法工作体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出台秘书处普法工作要点、责任清单,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先后赴淄博、东营、烟台、威海、潍坊等市仲裁委员会考察学习仲裁法治建设,对照标杆找不足促发展。

二是规范普法主体。报请市委编委审核印发《秘书处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秘书处章程》,机构建设实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形成党组领导实施、人人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强化“两类职责”,确保普法保障有力

一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一把手”“四个亲自”要求,把班子学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融入“干部上讲台”不定期举办专题法治法律讲座。开展秘书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秘书处依法履职工作自评、秘书长办公会议学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自查自纠等工作,增强班子忠诚、干净、担当和依法行政意识。

二是强化普法工作职责。将普法宣传贯穿仲裁业务工作始终。深化仲裁庭庭审释法说理等活动,把仲裁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纵深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向12348中国法网工作案例平台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4篇。

创新“三项融合”,推进普法精准见效

一是与政治业务学习融合。借助“灯塔-山东干部网络学院”开展全国两会精神、公务员法律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全员参与“中国普法”党内法规知识专项答题竞赛、2021年度市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考试”活动。

二是与调解和解工作融合。仲裁案件全程实施“立案前、组庭前、和议前、裁决前”4项调解组合,推进仲裁案件多元化解决。截至2021年10月底,共受理立案437件,坚持调解覆盖全范围全过程,调解和解率达到53%,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与仲裁裁判工作融和。扎实开展法治业务培训,认真做好仲裁案件裁决核阅、仲裁员考核、仲裁案件回访等工作,促进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


开展“四大活动”,力促普法全面升级

一是开展法治文化引领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寓普法工作于仲裁文化活动之中。在双报到社区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志愿活动3次,组织“反邪教”“学习两会精神”“国家安全教育”“严守换届纪律”主题活动20余次。

二是开展法治阵地建设活动。在办公走廊设立法治宣传展板、设置法治读书角等普法设施,对到会当事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枣庄日报、枣庄广播电台签订协议,广泛宣传仲裁法律制度。枣庄仲裁“今日头条”政务头条号TGI指数6个月位居全市头条号影响力排行榜前列。

三是开展诉裁对接服务活动。成立枣庄市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受理办理知识产权保护案件2件,涉案标的额7万元。在市中级法院、薛城区法院设立枣庄市诉裁对接调解工作室,接收来自市、区两级法院推送案件23件,涉案标的额413.4万元,已调解和解结案9件。

四是开展仲裁开放日活动。邀请住建、银行、法院、保险等领域专家走进枣庄仲裁,全面开展相关领域工作协作配合。连续开展行业主管部门、律所、金融、港航机场建设等机构系列调研走访,探讨建立行业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不断放大仲裁服务效能,参与社会普法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仲裁法治力量。

来源: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