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枣庄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一体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优化法治环境改革攻坚任务,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实施“一把手”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工作,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作出批示22次、专题研究法治工作11次。印发《枣庄市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率先将“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优化法治环境”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在国内第一个实现依法治市工作市、区(市)、镇(街)“三级全覆盖”。
(二)实行“一盘棋”推进。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暨优化法治环境动员大会,市几大家、各区(市)主要负责人共计160余人参加会议。印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优化法治环境“4567”专项行动2件主导方案,将其纳入市委巡察、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内容,先后召开调度会6次,5名市级领导带队开展法治督察5次。
(三)实现“一流化”目标。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完成率达98%以上,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细化为237项,将优化法治环境任务具体指标量化为50项,分别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率先开展法治镇(街)示范创建工作,率先试点设立“法治工作室”,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活动。率先开展依法行政单位示范创建活动,枣庄市推行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等2项工作被评为“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政府职能依法高效履行
(一)打造“枣办好”政务服务新品牌。梳理构建省、市、区(市)“三级四同”的清单模式,35个市级部门认领权责事项5000余项。率先实现“一业一证”两级覆盖,与四省八市建立了“异地受理、属地审批”服务模式,推行“非接触式”执法,涉税费业务办理率达到95%。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市级99.2%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二)打造优化法治环境“4567”金招牌。开展以“四项制度”“五个重点”“六项建设”“七大领域”为核心的“4567”专项治理。规范涉企行政行为,首批“免罚、轻罚”清单达309项。首创法治环境监督员制度,健全“接诉即办”机制,圆满解决诉求900余件。建立失信守信“红黑名单”制度,率先完成“限时清欠”任务9.04亿元。探索“法律服务帮办代理机制”,累计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5.6亿元。打造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新模式,《焦点访谈》等中央媒体给予广泛报道。
(三)打造政府“惠民服务”新模式。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市级、6个区(市)、65个镇(街)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495个村居法律服务站。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力度,年度办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事务5.6万余件;推广“全域受理”法律援助工作模式,万人平均受援数突破20.7件。成立枣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推广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凝聚司法工作合力。
三、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一)聚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制定出台《枣庄市城市绿化条例》《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7件、重大行政决策69件,清理政府规章3件。印发4项立法工作制度,设立立法联系点22个。修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市级层面保留10支执法队伍,探索古城保护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实施。梳理公示市级36个部门证明事项清单636项,率先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意见》,主动助力复工复产。
四、普法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提高
(一)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推行普法“三张清单”,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等活动1000余场次。为全市各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将《民法典》宣传纳入“开学普法第一课”。组建100人的民法典宣讲团,组建“法治庄户剧团”664家,演出4000余场次。搭建“两述两考学法考法用法平台”,推进“数字普法”。
(二)打造法治文化建设新阵地。新增市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示范点50个、建设法治文化长廊2872个。建成全省首个“民法典”主题公园,创新将公园与民法典普法宣传、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市民守法护法“三融合”,打造法治建设崭新地标。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良予以批示推广,市委书记陈平、市长张宏伟等市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节目同步展播。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探索建立“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率先成立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投资150余万元开发线上平台,整合市12348热线、行政复议等10项职能,构建“线上+线下”非诉工作网络,全年提供非诉服务5万余件,超过半数以上矛盾纠纷通过非诉机制解决。探索“三联一共”“321多调对接”等工作模式,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等领导肯定。
(二)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行“0632枣庄阳光复议”模式,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44件,调解和解127件,近三分之一的行政争议得到妥善化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100%,位居全省第一。
(三)着力化解重点领域信访问题。成立涉法涉诉等十个重点领域信访问题化解工作专班,成立“访调对接”领导小组,在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设立调解室,就地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全年开展联合接访69次,解决各类信访问题76件。
六、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健全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信息3700余条,发布各类政策解读材料328篇,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40件。将政务公开纳入市直部门(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向市直部门、区(市)反馈问题清单100余份,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全面提升。
(二)全面发挥社会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审计监督作用。12345市民服务热线群众来电办结率99.81%,国务院“互联网+督查”转办件办结率100%,满意率均在98%以上。扎实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全年完成审计项目167个,促进整改落实资金3.6亿元。
(三)全面强化人大、监察和民主监督。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法治建设专项视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98件。依法接受监察监督,坚持纪法双施双守。积极参与市政协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调研,办理政协提案399件,办复率100%。
七、问题短板和改进措施
(一)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弱项。一是全面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需强化。极个别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一定程度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现象。“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不够,行政不作为、懒政、怠政现象还一定范围存在。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法治队伍的整体素质,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妥善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进全市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严格督查考核。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在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方面作为“规定动作”和“必选项”,强化监督问责力度,使监督真正成为推动法治建设的利器。三是提升治理能力。以创新社会治理为着力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创新学法方式,切实增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