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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7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枣庄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推动枣庄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机制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规划。全面完成依法治市、依法治区(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任务,在全省率先实现“两级全覆盖”。成立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最早出台《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部署工作会议,积极组织国家和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相关申报工作。

(二)加强“法治型”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学、用、述、评常态化领导干部学法机制。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等制度。优化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流程,选聘人民陪审员418名。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率先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优化政府职能定位。深入推进党政机构改革,设置市政府工作部门35个,其中新组建部门20个。认真贯彻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划转行政许可131项,划转事项总数居全省前列。印发《规范和完善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市级权责清单和市县两级通用目录5039项,实现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目录要素基本一致。

(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起草《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88条工作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共减少办事环节57个,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和在线申办率达99.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省委依法治省办专项督察组对枣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提升民生公共服务水平。积极落实《枣庄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20件惠民实事完成年度目标。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213件。在全市建立“一村(居)两员”制度,省交办10年以上信访积案全部清零。

(四)全面推进社会治理。推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现四级综治中心全覆盖。设置社会治理综合网格4282个。出台《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共打掉涉黑组织7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6个,央视进行专题报道。

(五)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出台《关于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推行领导干部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单位普法“三张清单”。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送法下乡”“法律六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活动,全市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占比近50%。

(六)加大社会诚信建设。夯实信用监管机制,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方案》,对7家失信企业进行约谈。积极推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与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接,提升联合惩戒措施准确性。

(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制发《枣庄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抓好中央、省对枣庄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开展环保领域违规违纪现象专项整治活动,实施行政处罚56起,罚款466万元。着力推进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治理修复破损山体1300余亩,全面完成350万亩的耕地保有量任务。

三、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保障

(一)促进政府立法工作民主化科学化。科学编制立法计划,确定立法项目23件。坚持开门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开展调研11次,举办座谈会50余次,制定出台《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枣庄市电梯安全条例》。

(二)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制度,备案政府规章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清理政府规章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23件。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印发《关于实行“开门决策”制度化的十二条措施》,采取多样化合法性审查方式,先后审查调整19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打造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新模式,实现市、区(市)、镇(街)三级全覆盖。择优选聘法律顾问25名、法律专家库成员72名,全年参与涉法事务126项,参与重大合同协议36件,提出合理化建议110余条。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镇街吹哨、部门报到”“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模块化综合治理体系。整合执法机构,市级15支事业执法队伍整合为10支,各区(市)综合执法队伍均保留为8支。

(二)多措并举规范行政执法。市政府印发《枣庄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系统梳理行政处罚(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要素,科学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2019年9月底实现行政处罚(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61个,市级行政执法人员881人。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16场。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快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法治春风进基层”活动,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和矛盾纠纷“统一接待、分类办理”等模式,探索推行“321”公调对接新机制,建立“三联一共”新模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给予批示肯定。优化2683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年调处矛盾纠纷4950余件,调解成功率99%。

(二)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完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5个区(市)被命名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基地,全市均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成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整合纳入,“12348”热线受理咨询3250余件(次)。深入推进“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年办理公证业务9443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200余件。

(三)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实行受案登记制和繁简分流的审理方式,实现行政复议申请网上受理、行政复议办案流程和复议结果网上公开。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96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审结完毕。

(四)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确保百姓“告官能见官”。组织召开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工作联席会议,规范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流程,全年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601件,做到案结事了。

七、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印发《2019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8个方面29个领域的具体任务,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二)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印发《枣庄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全面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对120余件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

(三)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尊重并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完善审计监督,财政预算执行、重大政策落实等方面实现审计全覆盖。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市长热线案件办结率达到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