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政法字〔2018〕3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提高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枣政法字〔2018〕35号)要求,11月27日至28日,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执法监督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案卷评查抽取了市直各行政执法机关和各区(市)安监局、林业局、物价局行政处罚卷1卷,共计35卷。由部分市直行政执法机关、各区(市)法制办业务骨干以及市政府法律顾问组成的案卷评查组,参照《山东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抽取的案卷进行集中评查。每个案卷由两名评查组成员分别进行评查,各自写出评查意见并打分,经市法制办工作人员审核后汇总。从评查的整体情况看,各参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行政处罚案卷报送,案卷制作较为规范,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升。从案卷质量看,与往年相比,大部分单位案卷情况都有所进步,其中市工商局和市烟草局案卷制作水平较好,在执法过程中基本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立卷规范;个别单位案卷制作水平较差,市安监局、市港航局、市人社局、薛城区林业局、山亭区林业局、台儿庄区林业局、峄城区森林公安分局案卷存在问题较多,主要是行政处罚主体错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等,其中林业系统案卷问题最为突出。从案卷报送情况看,农业、水利系统没有行政处罚案卷,甚至有的行政执法机关常年没有处罚卷,监管领域出现执法缺位。
二、存在问题
(一)主体。个别案卷行政处罚主体错误。
(二)事实。有的案卷查证违法事实不够全面,导致对违法行为性质认定不准确;有的没有采集企业营业执照,被处罚主体认定不准确。
(三)证据。证据不够全面、充分,过分依赖询问笔录,缺乏其他物证、书证、现场勘验、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佐证;营业执照、许可证、身份证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复印件没有执法人员签字,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存疑;现场照片未注明拍摄时间、地点、证明内容、拍摄人姓名等信息;现场检查笔录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客观全面的反映现场情况;询问笔录内容不完整,未告知被询问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执法人员的询问缺乏针对性。
(四)适用法律。文书引用法律依据不够准确、规范,如未写款、项、目,未写条款具体内容,甚至个别案卷适用法律错误;遗漏法律条文规定的处罚种类,如罚则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仅进行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未记载裁量权基准适用情况。
(五)程序。有的案卷程序倒置,先进行处罚内部审批,后进行处罚前告知和听证告知;有的案卷程序缺失,如处罚前未进行事先告知和听证告知,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缺少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未走审批程序;有的内部审批文书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非本人签字;有的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进行查处,导致案件超期;先行登记保存缺少相关审批手续;相关文书法定救济途径告知错误,如有的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机关告知错误,有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法定期限告知错误;有些不属于听证告知范围的,亦作出听证告知;接受案件处理、签收法律文书的人不是被处罚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但是没有相应授权委托书。
(六)文书。有的案卷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未记录山东省行政执法证证号;询问笔录起止时间不规范;送达回证缺少行政机关印章;留存的罚款收据复印件未加盖处罚机关印章;一个案卷同一种文书存在不同版本;案审会记录不规范,缺少参会人员意见。
(七)案卷归档。案卷封面内容记录不完整,卷内材料未编页码,案卷未装订或装订不规范;入卷材料排序混乱;不能随卷装订的视听资料、实物证据等,没有按规定注明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案卷评查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重要抓手,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采取得力措施加以整改,切实提升执法案卷质量,推进行政执法水平更上新台阶。
(二)健全制度,抓好落实。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流程,规范案件受理、审批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案卷评查、责任追究、执法档案管理等内控机制,切实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进一步提升。按照《行政处罚法》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人员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要求,配齐配强部门法制科力量,充分发挥法制审核作用,严格把关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
(三)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理解并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调查取证以及制作执法文书的能力,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着力打造业务精通、执法公正、务实高效的执法队伍。
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案卷,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将逐个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各单位要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并及时向我办报送整改报告,确保案卷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