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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2017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考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6-15
  

枣政法字[2017]1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省法制办统一部署和要求,市法制办于5月17日、27日、6月9日分三批组织了全市参加四年年审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在线考试。全市共设置两个考点,市直部门、市中区、台儿庄区、薛城区、山亭区、峄城区、高新区执法人员在枣庄职业学院进行,设置5个场次;滕州市执法人员在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进行,设置3个场次。各个考点均由市法制办工作人员负责监考,严肃考风考纪,一经发现违纪人员立即清退,保证了考试严格、规范、有序进行。全市应参加四年年审考试人员1321人,实际参加考试1175人,参考率为88.9%;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成绩合格人员为766人,合格率为65.2%。

   整个考试过程进展顺利,考场秩序井然,考风考纪整体良好。但个别执法人员仍置考试纪律于不顾,采取替考、作弊等手段骗取考试成绩,更有甚者不听劝阻,当场顶撞监考人员,扰乱考场秩序,严重违反了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和考试纪律,损害了执法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全市共清退违纪人员6名,其中市水利局1人,市规划局1人,薛城区食药局1人,滕州市工商局1人,市中区住建局1人,市中区食药局1人。市法制办(市行政执法监督局)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以上违反考试纪律的6名行政执法人员给予通报,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报省法制办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

   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审验考试是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总体来看,各区(市)、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参加考试人员认真准备,但个别行政执法部门疏于管理,少数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存在违反考试纪律现象。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自查自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通过开展行政执法证年审审验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区(市)法制办要认真总结本辖区培训考试情况,并通报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成绩。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