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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委、市政府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
发布时间:2016-08-30
  

   

   8月24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枣发〔2016〕19号),这是我市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部署,同时也是今后5年我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明确到2020年我市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

   《纲要》共分三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衡量标准。二是主要任务。包括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六个方面。三是组织保障。从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树立重视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及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八个方面提出要求。依次安排了38项任务,并具体落实到36个部门,明确了“任务书”、“责任状”。《纲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在突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的同时,坚持以改革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发展任务与法治建设任务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据悉,从2015年7月市法制办成立起草小组,到《纲要》正式印发,历时一年多,期间多次向区(市)党委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并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此次出台的《纲要》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纲要》的具体举措。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是建设法治枣庄的重要任务,《纲要》的出台,是今后5年我市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路线图、施工图和时间表,标志着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步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