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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政府举行市行政执法监督局揭牌仪式暨法治政府建设知识讲座
发布时间:2016-06-01
  


    5月31日下午,枣庄市政府举行市行政执法监督局揭牌仪式暨法治政府建设知识讲座。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孟富强,枣庄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出席仪式并共同为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揭牌。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胡锦光应邀出席并作了法治政府建设知识讲座。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石爱作,副市长张鲁军、王新宁,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朱国伟,市政府党组成员马守玉出席仪式。参加揭牌仪式和知识讲座的还有各区(市)区(市)长,编办主任,法制办主任;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法制办主任;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制科长;市政府法律顾问。 

    揭牌仪式上,石爱作副市长宣读了省编办关于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局的批复;张鲁军副市长主持仪式并讲话。张鲁军副市长对市行政执法监督局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找准职能定位。按照新的职能要求,切实担负起指导、监督、协调、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重任,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创造新经验。二是严格履行职责。要以行政执法监督为抓手,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食品安全等问题摆在突出位置,重点防止和纠正执法违法、执法不当和执法缺位行为,要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在加强事先预防上下功夫,努力实现执法监督工作的新突破。三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执法与监督相分离的原则,有效整合行政执法监督资源,尽快成立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实现一级政府明确一个监督部门、一个部门明确一个监督机构的监督体制。要把道德品质好、政治素质高和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力量充实到行政执法监督队伍中来,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监督的行政执法监督队伍。

    揭牌仪式结束后,胡锦光教授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知识讲座。胡教授用丰富详实的事例、生动精彩的语言,从有限政府、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六个方面,就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实践给大家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对广大领导干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法治思维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讲座结束后,张鲁军副市长就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强调三点意见。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当前,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市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除了靠改革和发展外,就是靠政府行政能力的提升和法治秩序的规范。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行为准则,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实现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二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按照我市2019年率先建成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把功夫和精力用在抓落实、见成效上来。要坚决克服观望、拖延心理,从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等环节入手,对科学民主决策、简政放权、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促进公正文明执法等重点工作制定详细计划,拿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和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要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将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各环节,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公开有度、监督有效,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和谐的法治环境。三要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加大人、财、物支持保障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题。要坚持以考核促落实,合理设置依法行政工作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不认真履行依法行政领导职责,导致本地区、本部门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要严格依法问责,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会上,印发了市政府办《关于启用枣庄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和枣庄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印章的通知》(枣政办字〔2016〕30号),市法制办、市编办《关于印发枣庄市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法字〔2016〕12号),明确要求各区(市)8月底前要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局,为副科级单位,人员力量不少于3名。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明确法制机构监督职能,规范调整机构名称,已经设立法制科(法规科)但名称不规范的,统一调整为法制科,代表本级政府、本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