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我办起草了《枣庄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枣庄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和《枣庄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拟送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发文。现需就相关文稿内容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4月27日前,将经由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的原件及书面文稿反馈至我办。
联系人:崔晨 ;电 话:3312253;邮 箱:zzfzb2010@163.com
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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