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下午,省政府新闻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工作情况。济南、淄博、枣庄、济宁、临沂、德州6个设区的市和省公安厅等三厅局率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试点。
2015年2月25日,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鲁府法发〔2015〕4 号),确定济南、淄博、枣庄、济宁、临沂、德州6个设区的市和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试点单位。目前,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建设已初见成效。
济宁市已经省编办批准在市政府法制办加挂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局长由法制办主任兼任,同时增设一名专职副局长,同时任城区、泗水县、汶上县也获批在政府法制机构内设立副科级的行政执法监督局。1月15日,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将举行揭牌仪式,标志着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真正“破冰”,具有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