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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举办贯彻实施“两法一条例”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5-10-2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立法法》、《行政诉讼法》和新颁布的《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10月23日,枣庄市法制办在枣庄职业学院举办贯彻实施“两法一条例”培训班。各区(市)政府分管区(市)长、法制办全体人员,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法制办主任,市政府各部门分管负责人、法制科长以及市法制办全体人员等共计18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了省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刘鲁平处长和枣庄中级法院行政庭张显礼庭长为大家授课。市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黄继忠主持培训,副市长张鲁军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张鲁军指出,要切实增强做好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以贯彻实施“两法一条例”为契机,立足各自岗位,带头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治权威;要切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关键环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要切实强化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培训,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张鲁军强调,要切实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将学到的新知识与实际工作、具体行政执法实践紧密联系,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培训班上,刘鲁平处长讲授了《立法法》修订的亮点和给行政机关带来的影响变化,介绍了《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监督措施、程序以及对行政执法活动产生的影响等。张显礼庭长针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后的受案范围扩大、登记立案、行政首长出庭、跨区域管辖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了如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此次培训授课深入浅出,既有法治理论,又结合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起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培训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调动了广大执法人员学习贯彻“两法一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