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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举办全市建设法治政府知识讲座
发布时间:2015-03-01
  

      2012年6月3日,枣庄市政府在市政大厦举办了全市建设法治政府知识讲座。邀请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高存山作了题为《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专题报告。枣庄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术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邵军,市政府秘书长朱国伟出席。王邵军主持讲座。市政府班子成员、各区(市)区(市)长、分管副区(市)长,监察局局长、法制办主任,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枣庄高新区管委主任、分管副主任,各街道主任;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邀请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协法制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参加讲座。

  高存山主任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国内外背景及其意义剖析;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内涵、本质及基本要求分析;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等三个方面,结合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经验,生动细致、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内涵、要求、制度框架及其必要性和紧迫性。

  本次讲座,下发了《枣庄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枣庄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枣庄市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方案》、《枣庄市行政程序年活动方案》等四个文件。对此,王邵军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的基本原则,自觉遵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二要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枣庄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尽快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于6月20日前报市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政府审批,争取年底前成立市、区(市)两级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三要认真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枣庄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梳理行政处罚条款,量化行政处罚的条件和幅度,明确行政处罚步骤、环节和时限,细化处罚流程,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确保这项工作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四要认真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今年,省政府确定为全省行政程序建设年,各级各部门要完善措施,按照《枣庄市行政程序年活动方案》,扎实开展好行政程序年活动。

  讲座举办前,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术平在市政大厦会见了应邀来作建设法治政府知识讲座的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高存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邵军,市政府秘书长朱国伟会见时在座。

  张术平首先对客人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了枣庄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他说,法治政府建设事关依法行政,事关政府自身建设,事关改革发展大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法制工作越来越重要,面临的任务越来越繁重。最近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政府法制工作,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要更加严格地坚持依法办事、依程序办事。政府所有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的出台以及重要合同的签订,都要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后,这将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同时,还将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对政府法制机构和工作人员,适当进行调整充实,以更好地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台儿庄古城立法,已列入今年省政府的立法计划。枣庄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其他地方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希望省法制办继续给予支持。

  高存山指出,随着市场的发育、经济的发展、政治文明的进步,政府法制工作越来越重要。枣庄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政府法制工作,体现了对法制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省法制办将积极协助枣庄市政府,共同做好古城保护立法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