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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 “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9
  


枣庄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

“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司法局、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司法局

2024年3月29日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

“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的实施意见

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动员部署大会精神,进一步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职能作用,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枣庄重要指示要求全省高水平开放暨高质量招商引资大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落实市委“五个一”发展思路聚焦“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工作目标,坚持统筹谋划,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职能作用,全力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二、主要措施

(一)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

1.强化人才支撑。根据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加强人才发展规划,逐步建成结构合理、梯级科学、支撑有力的司法行政人才队伍。打造专业化年轻化干部队伍,司法行政机关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干部比例达到20%青年人才储备达到25%;持续壮大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律师达到100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达到180名,公证员达到45名,司法鉴定人达到80名。围绕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搭建高层次人才法律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助推重点项目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处室:各区<>司法局、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局人事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2.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批示指示要求。充分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司青思享汇”、“干部上讲台”、“燕山大讲堂”等载体作用,探索“读、宣、讲、研、评、思”学习模式,推动干部在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上下功夫,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苦练内功、勇挑大梁,在服务重点项目落实见效工作中建功立业。(责任单位、处室:各区<>司法局、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局组教处)

    (二)统筹依法治市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3.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作用,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营商环境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配套措施,加强与其他部门单位联动配合,发挥法治环境监督员作用,围绕服务重点项目建设,针对困扰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制定扎实有效提升措施,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处室:各区<>司法局、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法治督察处)

4.持续发挥“国字号”品牌效应制定枣庄市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擦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国字号”金招牌;指导有关区(市)和市直部门做好第三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第二批法治建设典型选树工作,以典型带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项目落地见效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责任单位、处室各区<>司法局、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督察处)

5.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枣庄重要指示要求,聚焦“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这一工作主线,科学安排立法项目,编制2024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推动出台《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法规规章(责任处室:局立法处)

6.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机制,注重倾听企业诉求审查涉及企业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针对性征求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高效开展招商引资合同协议审查引进外部力量,充分发挥专家库作用,为政府依法决策守好“法治围栏”,进一步提升审查效率,为项目招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责任单位、处室:各区<>司法局、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局备案审查处)

(三)优化法律供给,增强惠企便民工作成效

7.持续优化律师服务。围绕服务“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创新载体,深化开展“产业体系+法律服务”惠企行动,部署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和“百名律师进企业优化环境促发展”公益活动,组建律师法律服务资源库,推动律师法律服务融入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各领域各环节。(责任单位、处室:各区<>司法局、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局律师工作处)

8.提升法律服务惠企便民水平。健全完善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畅通便民服务“绿色通道”,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持续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行政执法事务,让纠纷通过公证调解止于诉前,有效构筑诉源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开展公证参与检察辅助事务工作,有效化解刑事案件带来的社会矛盾,促进诉源治理。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赋予金融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帮助企业债权人快速实现债权,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责任单位、处室:各区<>司法局、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市法律援助中心)

9.强化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开通企业立案绿色通道,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服务企业联系点,开展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活动,靠前服务和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合理压缩涉企案件审理时限,推行涉企案件“能听证尽听证”,实行涉企案件从严把握的审理标准,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坚决依法予以纠错,切实高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处室:各区<>司法局、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局复议和应诉处)

10.持续优化基层法律服务。开展“助千企 连万村”活动,指导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送法进企业、开展法治讲座,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探索建立“保障重大项目调解服务团”,拓展商事调解服务网络,成立协会商会调解组织,擦亮“调解惠企”品牌。发挥“八五”普法讲师团作用,积极推进普法宣讲。推进服务“强工兴产、转型突围”助企普法行动和“谁执法谁普法”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处室:各区<市>司法局、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四)推行“有温度的执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11.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依托“枣企e码通”平台,对涉企行政执法进行事前报备、事中留痕、事后评价,有效压减入企检查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企业行政违法“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清单,调整优化适用情形和范围,切实让市场主体和企业感受到行政执法的“温度”。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部署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评查促整改,以整改促规范。加强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收集和宣传,以案释法,为行政执法部门和人员提供鲜活权威的办案参考。(责任单位、处室:各区<市>司法局、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局行政执法监督处)

12.完善涉企矫正对象柔性监管机制。深入落实枣庄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管理办法(试行)》,对日常表现较好,从事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实行“柔性监管”,畅通其经营性外出渠道,推动其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持续做好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审批程序,通过信息化方式,简化请假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处室:各区<市>司法局、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局社区矫正处)

三、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司法局服务推动“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孙守春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副局长郭良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调度协调工作。局机关各处室要紧紧围绕“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督导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抓好组织推动、日常调度和督导检查,努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局人事处严格考核工作标准,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做到方向清、任务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推动工作不积极、不作为、搞形式等不良现象,要坚决予以纠正。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要积极做好工作宣传,利用局网站、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反映实际成效,宣传在服务推动“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工作中涌现出的模范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司法行政系统上下一心、全力奋战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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