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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发布时间:2025-06-23
  

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了便于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系列重大部署,省委、省政府对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9年4月,国务院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从国家法规层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作出系统制度安排。我省层面,2020年11月,省政府公布《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决策启动、法定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市级层面,我市早在2015年就出台了《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政发〔2015〕18号),并在2021年修订出台了《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政发〔2021〕1号),为了更好地与上位法衔接,进一步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我市将《规定》列入本年度2025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把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从市政府文件上升为规章,形成《规定》。

二、主要内容

《规定》共1159条,从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科学界定决策事项范围,细化上位法规定,明确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报决策机关研究确定,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1、决策启动。明确决策事项建议决策机关所属部门依职责和重点工作根据事项范围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向相关单位提出决策事项建议。明确由决策机关决定是否启动决策程序决策承办单位起草决策草案的具体要求2、公众参与。为突出公众参与重点,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增强公众参与效果,同时为保障特定群体权益,对听取特定群体的意见也作了特别规定。决策事项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或者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利益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沟通协商,充分听取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 30 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3、专家论证。明确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情形以及参与专家论证的要求、专家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参与论证的专家应当包括行业专家和法律专家,以行业专家为主。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对涉及面较广、争议较大或者内容特别复杂、敏感的决策事项,一般不少于 7 人。4、风险评估。明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情形以及风险评估内容,细化风险评估程序,规范风险评估结果的运用,全面防范决策风险。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制定评估工作方案,采取舆情跟踪、重点走访、抽样调查、会商分析等方式开展调查研究,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等方法全面分析论证,对决策实施的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根据分析论证情况,确定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风险等级,形成风险评估报告。5、合法性审查。规范合法性初审前置程序,同时明确合法性审查内容、方式、期限以及合法性审查意见的运用。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后,决策事项内容、程序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在提请集体讨论前再次送请合法性审查,并附上修改说明。6、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规定决策草案应当经决策机关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未经集体讨论的,不得作出决定。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本级人民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纸等途径及时公布。7、决策执行和调整。规定信赖保护制度,即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决策机关、决策执行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明确决策后评估的情形、内容决策后评估结果应当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优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定义重大行政决策档案概念,确定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中决策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和有关时限要求。

(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对决策机关、决策承办单位、决策执行单位以及承担决策有关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根据不同情形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下步工作

为有效推动《规定》实施,下步将采取以下措施重点推进,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规定》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提高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重视程度和执行意识。定期组织专题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

(二)严格督促落实。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执行《规定》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明确的法律责任进行追究,切实发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政策解读机关和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司法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223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