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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3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4年枣庄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632—3317910,电子邮箱:zzsfjbgs@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创新公开工作方法,认真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多样化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做好网站、新媒体运营维护,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认真履行公开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及时更新机构信息、领导分工门财政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部门政策文件等,2024全年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发布信息1746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公开信息66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86官方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094条。发布部门文件1件,通过新闻发布会、图文等多种形式解读,进一步提升解读质量。

二是积极回应关切。组织开展“共建法治枣庄  共享法治阳光”政府开放月活动,邀请各界代表40余人参加,开展政策评价1次,召开局长办公会6次,邀请群众代表列席3次,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解答群众疑问30余次。

(二)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司法局细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明确申请受理、审查、答复的时限和要求,简化申请手续,提供多种申请方式,如在线申请、邮寄申请等,方便公众提交申请2024年度通过网络平台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与往年相比数量减少2件。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并通过平台及时予以答复。2024年,市司法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结合机关重点工作和公众需求,制定完善了详细、全面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目录涵盖机构职能、政策、规划、财政预决算、公共服务、行政执法、人事任免等关键领域,并定期评估和动态优化,确保目录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落实到日常具体工作中建立健全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从信息的生成、收集、存储、利用、共享、发布到归档和销毁,建立完整的信息管理流程明确环节的责任人和操作规范,确保信息的全生命周期得到妥善管理。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持续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审议、登记、公布相关制度。2024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1次,共清理规范性文件0件,及时在平台公布清理结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优化政务公开专栏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对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标准,优化调整部门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是优化多元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建强用好枣庄司法行政网、法治枣庄”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澎湃政务等新媒体平台,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渠道,切实提升服务效能。

三是完善线下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市民中心信息公开点宣传推广力度,由专职人员坐岗进行政策解答、提供服务,方便公众咨询、查阅。

  1. 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事项,及时更新调整市司法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公开责任。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各1名,将公开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年内组织开展系统信息公开培训1次,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如信息更新的时效性和效率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建设需强化,宣传推广工作力度不,以及主动公开的策略规划需深化。针对这些存在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优化提升:

(一)强化流程标准化。细化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发布及监管流程,清晰界定各环节的责任归属,加大监管力度,并健全完善的信息审核与责任追究机制。

(二)拓展公开内容与形式。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公开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覆盖面。建立信息查询点,方便公众查询所需信息。

  1. (三)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市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枣庄市司法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配表》,截至2024年底,各项工作安排基本全部顺利完成

(三)2024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9,所提意见建议全部采纳。主动公开3件,不予公开6件;承办政协提案26件,所提意见建议全部采纳。主动公开17件,不予公开9件。所有提案建议全部按时、规范、有效办结,办复率100%。对建议提案办理及执行落实情况公开,通过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统一规范格式集中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创新

一是开展枣庄市司法局开展政府开放日暨《枣庄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第二版)》实施后评估意见征集活动。10月22日,市司法局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通过现场座谈形式,充分了解企业、群众在《清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征求对《清单》的意见建议。通过座谈会交流,与会代表对《办法》下一步的修改制定提出了详细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社会认可度和参与度,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清单》,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是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助力行政执法经验被《山东法制报》报道。2024年12月30日出版的《山东法制报》刊登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助力行政执法“质”“效”齐升》经验做法。市司法局通过开拓公开新路径、扩充公开新内容、拓宽公开新渠道等方式,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力服务营商环境改革创新。

枣庄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公开年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