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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司法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3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枣庄市司法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中国枣庄”政府门户网站(www.zaozhuang.gov.cn)和枣庄司法在线网站(www.zzsf.gov.cn)上公布。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建设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政府部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审核保密流程,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充实调整了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和相关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枣庄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司法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有关处室和单位也都明确了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报送。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组织协调,各成员处室分工负责,全局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健全完善学习制度,通过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二是健全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财、物投入。三是健全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监管,提升工作效能。

(三)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利用枣庄司法局门户网站、枣庄普法网、枣庄律师网、枣庄司法局-行评网、枣庄日报-司法行政版、枣庄电视台-枣庄司法专栏等多家媒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占7%;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14%;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占4%;业务工作类信息21条,占75%。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我局主要在“中国枣庄”政府门户网站(www.zaozhuang.gov.cn)上公布有关信息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行局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责任处室和专门审查人员具体实施、保密工作部门指导监督的管理机制,局办公室为保密工作部门。

八、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增强宣传效果,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充信息采集和发布渠道,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枣庄市司法局    

                                                   2012年1月30日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填写)

 

                填报单位:枣庄市司法局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28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0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2

3.业务公开信息

22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4

5.财务预决算信息

0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信息公开专栏)数

4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查阅位置附表列出)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十二、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其中:1.纸质文档

0

2.电子文档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

1

2.兼职人员

1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2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20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描述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申请情况等有关指标作同比分析,对其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重点对公众关注点以及答复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作出说明,对其中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免予公开的案例进行举例说明,并对本部门处理不满的申诉案件作相应的跟踪记录,可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占7%;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14%;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占4%;业务工作类信息21条,占75%。

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2011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单位负责人: 贾继林          填表人:李岑           联系方式:3327913       填表日期:201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