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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9-1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枣庄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要求,由枣庄市司法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枣庄政务网”(www.zaozhuang.gov.cn)和“枣庄司法在线”网站(www.zzsf.gov.cn)上公布。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枣政办发[2018]23号文件(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打造阳光政务为目标,完善工作制度机制,规范审核发布流程,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健全完善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良三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员由局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的制订和落实。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照执行的相关规章制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枣庄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枣庄市司法局保密工作规定》等。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及时公布主要负责人政风行风热线、市民热线上线访谈文稿。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

  及时发布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等,让考生及时掌握报名流程。公布本单位2018年度预算、2017年度决算,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强信息安全管理。2018年,我局在政府网站、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5条,占21%;业务工作类信息131条,占79%。在枣庄日报、枣庄电台、电视台上公开、解读信息453条。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我局主要在“枣庄司法在线”(www.zzsf.gov.cn)、“枣庄政务网”(www.zao zhuang.gov.cn)网站、政务网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枣庄日报、枣庄电台、电视台上公布有关信息内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和收费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部门信息公开申请。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被举报投诉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行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责任处室和专门审查人员具体实施、保密工作部门指导监督的管理机制,局办公室为保密工作部门。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枣庄市鲁南公证处作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其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局公证管理处的指导帮助下,开展良好。公证处的机构概况、业务范围、收费标准、办证指南等在枣庄市鲁南公证处网站( www.zzgz.net)上都进行了公示。

十、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市司法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承办了6件政协提案,其中主办4件,协办2件,内容涉及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于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

  十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数量上有提升,内容更加全面,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公开信息。我局将按照《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询。二是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充实公开内容。认真研究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选择相应的信息,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满足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的需要。

  

                                                                                                                     枣庄市司法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