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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3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枣庄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枣庄市司法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枣庄政务网”(www.zaozhuang.gov.cn)和“枣庄司法在线”网站(www.zzsf.gov.cn)上公布。zhuang.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打造阳光政务为目标,完善工作制度机制,规范审核发布流程,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成立了以王业胜同志为组长、许建华同志为副组长的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良三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员由局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的制订和落实。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照执行的相关规章制度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枣庄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枣庄市司法局保密工作规定》等。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转载司法部对《关于完善法律法援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进行的政策解读。

  主动公开《枣庄市司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枣庄市司法局2014年部门决算》。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

  及时发布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等,让考生及时掌握报名流程。公布本单位年度预算、决算,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近两年,我局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升级改造了外网网站服务器,改版了“枣庄司法在线”网站,新建了政务公开版面,基本满足了政务信息公开的需求。2015年,我局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6条,占15.1%;业务工作类信息90条,占84.9%。在枣庄日报、枣庄电台、电视台上公开、解读信息423条。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我局主要在“枣庄司法在线”(www.zzsf.gov.cn)、“枣庄政务网”(www.zao)网站以及枣庄日报、枣庄电台、电视台上公布有关信息内容。zhuang.gov.cn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和收费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被举报投诉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行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责任处室和专门审查人员具体实施、保密工作部门指导监督的管理机制,局办公室为保密工作部门。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枣庄市鲁南公证处作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其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局公证管理处的指导帮助下,开展良好。公证处的机构概况、业务范围、收费标准、办证指南等在枣庄市鲁南公证处网站( www.zzgz.net)上都要公示。

  十、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数量上有提升,内容更加全面,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公开信息。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询。二是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充实公开内容。认真研究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选择相应的信息,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满足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的需要。

  

  

         

  

  

                                                                                         枣庄市司法局   

                                                                                         2016年3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