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115167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韩建武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加强枣庄市营商环境精准施政的意见建议》收悉,感谢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支持。提案中提出建议5条,其中涉及我单位2条,已采纳落实2条,落实率100%。作为会办单位,现就涉及我单位的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一、针对“健全法治保障体系,筑牢‘公平支点’”的建议。一是深化法治保障制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组职能作用,率先建立分工协作、统筹协调、协同推进、会议研究“四项机制”,明确督导考核制度,统筹推进涉企制度完善、执法监督、风险防范等各项任务,压实各成员单位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责任。今年以来制定印发《关于深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推进“为企服务·护企安商”的方案》,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痛点问题,立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大维度,精准推出12条针对性工作措施,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为“服务企业年”落地见效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二是扎实开展涉企政策合规性审查。充分发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职能,对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涉企规范性文件严格开展合规性审查,重点核验文件是否依法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对应审未审的退回起草单位补正,从制度源头防范影响公平竞争的壁垒。积极参与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过程中,排查识别制度层面存在的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公平竞争隐性壁垒,及时向起草部门出具审核修改意见,共同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发展的制度环境。三是完善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积极参与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参加府院联动会商,依法履行破产管理人行业监督指导职责,规范破产管理人执业行为。
二、针对“创新监管服务模式,稳住‘发展预期’”的建议。一是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印发《关于做好“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及时公布各部门牵头的跨部门监管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从源头化解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二是深化数字赋能智慧监管。依托“鲁执法”智慧执法平台,严格执行“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全流程工作规范,实现涉企检查全程留痕可追溯,2026年全市入企检查扫码率保持100%。同时,积极拓展非现场监管应用场景,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领域布设自动监测站点、无人机、市视频监控等设备,以“数据跑路”代替“人员上门”,有效减少入企打扰。三是推动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推动落实相关制度要求,引导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托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守信经营、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对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加大监管力度,实现守信降扰、失信严管。
枣庄市司法局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