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郑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劳动仲裁机制,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效能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作为协办单位,我局高度重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深化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四级调解网络基本建成。目前全市已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调解网络,共有各类调解组织2634个,其中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56个,调解员9423名,专职调解员1993名,每个镇街均已配齐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力量基础扎实。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二是部门协作机制初步建立。我们已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枣庄市基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联动工作办法》,明确了基层人民调解与劳动仲裁调解的衔接流程,推动实现程序衔接、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依托全市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与人社、法院、总工会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协作对接机制,对群体性、疑难复杂欠薪案件实行协同调处,为优化劳动争议化解效能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深化。依托司法所、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常态化劳动法普法宣传,年均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专题普法活动超200场次。开通劳动者维权法律咨询绿色通道,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提供7×24小时免费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不断提升。
四是法律援助保障不断加强。构建了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联络员为补充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针对农民工等困难群体开辟讨薪维权“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服务,今年以来已累计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近200件次,切实降低了劳动者维权成本。
二、针对建议的具体落实举措
针对您提出的“加强基层调解力量建设、健全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强化部门协同”等建议,我们已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以下工作:
(一)推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覆盖,强化前端化解。推动在全市乡镇(街道)全覆盖建立劳动争议专业调解工作室,每个工作室至少配备1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的专职调解员,吸纳律师、退休法官、人社业务骨干加入兼职调解员队伍,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指导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小微企业依托工会建立调解组织,推动建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从源头减少争议进入仲裁程序。落实调解经费保障,将劳动争议调解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成功调解的案件按标准发放办案补贴,调动基层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二)深化裁调衔接联动,提升争议化解效率。与人社部门建立常态化裁调对接工作机制,对未经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基层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依法申请司法确认或仲裁调解书,强化调解法律效力。推进调裁信息共享,建立劳动争议案件移送、结果反馈的闭环对接机制,实现调解与仲裁信息互通,避免当事人多头跑、重复提交材料。对调解不成进入仲裁程序的案件,基层调解组织提前梳理争议焦点和证据材料,协助仲裁机构提升案件审理效率,缩短劳动者维权周期。
(三)聚焦新就业形态,构建一站式联合调解模式。落实国家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要求,联合人社、法院、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探索打造“人社牵头、部门协同、行业参与”的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工作模式,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中心设立联合调解窗口,吸纳快递、网约车、外卖配送等行业组织参与调解,合力化解平台经济领域劳动纠纷,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优质、低成本的多元解纷服务。
(四)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提升权益保障整体效能。依托全市各级综治中心,与人社、法院、总工会等部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联调工作站,落实驻点轮值制度,对群体性、疑难复杂欠薪案件实行联合接访、协同调处,实现争议化解“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劳动者,简化法律援助申请程序,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办理,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点维权事项,建立快速调解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调处,推动争议在15日内办结,切实保障劳动者及时拿到劳动报酬。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对照劳动者的期待和代表的建议,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市司法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基层调解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基层调解员开展劳动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升调解员专业素养和调解技巧,年内计划完成全市专职劳动争议调解员轮训,不断提高基层争议化解成功率。
二是推动跨部门协作机制常态化。今年4月,我市召开劳动争议调处与联动机制建设座谈会,就跨部门信息共享、案件联合处置、争议预警联动等具体工作达成共识。我们将推动座谈会成果落地,建立季度会商研判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劳动争议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协同处置效能。
三是深化精准普法宣传。持续聚焦农民工、新业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开展“法治体检进工地、进企业、进园区”专项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通过微信公众号、本地新媒体平台发布劳动争议典型调解案例,提升劳动者事前维权意识,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
四是推进线上线下融合调解。依托全市智慧调解平台,推动劳动争议调解在线申请、在线调解、司法确认全流程网上办理,为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切实提升劳动者维权体验。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各项举措,不断优化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切实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效能,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监督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