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赵士存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家长学校教育纳入教学和普法教育一体化的建议》已收悉,市司法局为协办单位。我局高度重视该建议,认为推动家长学校建设与普法教育结合,是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家长法治意识、构建和谐家庭关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深远意义。经与赵士存代表沟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夯实家长学校普法基础。一是普法内容精准化。将《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重点内容。二是推进“法律进家长学校”。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山东省相关条例,枣庄市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试点,部分学校设立家长学校,定期组织“法律进家长学校”活动,通过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提升家长监护责任意识和依法教子能力。三是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联合教育部门对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专题培训,强化其在家校协同普法中的指导作用,通过“家校共育”等活动,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融入家长教育。
(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赋能家庭教育法治保障。一是法律支持平台建设。依托基层司法所、社区家长学校等阵地,开设家庭教育法律咨询窗口,为家长提供监护职责履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法律指导。针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特殊群体,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开展“法律护苗”专项行动,提供“一户一策”法律帮扶。二是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指导教育部门成立“枣庄市学校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选优配强调解队伍,吸纳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加入调解团队。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请法律顾问、心理学专家参与调解工作,重点预防因家庭教育失当引发的未成年人权益侵害问题。三是推进“家庭律师”建设。在山亭区试点“家庭律师”进万家项目。公开选聘7家律所84名律师担任全区280个行政村的法律顾问。以村(社区)法律顾问为班底,实施包片式进“家庭”服务,实施“家庭律师”与“家”双向选择签约服务,在“家庭律师”服务内容中,明确无偿为“家”提供详细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协助办理法律事务等,将优质法律服务资源送到群众家中,切实解决群众“律师用时不好找”的问题。
(三)深化部门协同联动,构建家校社普法教育网络。一是推进机制协同建设。联合教育局、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通过“家长开放日”“亲子法治课堂”,进一步密切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强化家庭法治观念,促进家庭法治素养整体提升。二是加强线上普法矩阵建设。通过枣庄法治网、“法治枣庄”微信公众号及短视频平台推送,实现普法资源“指尖可达”。去年7月份组织开展网上“家校共育法治与安全教育”公益课展播活动,全市18000余名学生和家长参加,参加人数排在全省第四名。三是发挥法律热线平台作用。积极做好家庭教育涉法问题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依托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法援在线平台,健全市区镇村四级法律服务网络,有关家庭法律问题可就近或线上随时咨询。截至目前全市共接听涉及家庭法律咨询2800余件(次),法律服务便捷性和时效性大幅提升。
二、下步举措
一是持续加大部门协作。加强与教育、妇联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借助学校、教师、家长等社会力量,进一步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与公安、检察院、法院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律师、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人员的专业优势,持续加强“法律进校园”“法律进家庭”普法宣传力度,切实提高青少年及其家长、学校老师的法律意识。
二是继续推进队伍建设。联合市教育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配备管理工作,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职能作用。推进培训教师、社区工作者成为家庭教育普法指导员,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公益组织参与家长学校普法和志愿服务。
三是强化督导示范引领。选取基础较好的区(市)开展“法治型家长学校”建设试点,探索可复制的普法教育一体化模式。建立家长学校普法效果跟踪评估机制,通过问卷调查、个案回访等方式检验工作实效,及时优化举措。
我局将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家长学校教育与普法教育深度融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