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生建委员:
您的提案《关于在乡镇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
您在提案中提出建议(问题)1条,其中涉及我单位 1条,我们采纳落实(解决)1条,落实率 100%。现具体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高质量发展做好精准定向赋权工作的通知》精神,扩大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激发镇域发展活力,枣庄市司法局积极推动“双十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赋权工作,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8月,枣庄市司法局联合市委编办赴“乡村振兴示范镇”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专题调研,对执法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执法人员配备、用权需求、承接能力等进行全面了解。经调研,各示范镇均已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一指挥调度辖区内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的执法力量,建立了一套相对规范有序的综合执法工作体系。各示范镇对相关领域行政处罚权有迫切需求,但是各乡镇普遍存在人员配备不足、具备相关法律知识的人员较少、承接能力不足等问题。
根据省政府稳妥赋权的要求,结合调研的实际情况,决定在滕州市先行先试,探索在“双十镇”以委托方式推行行使城镇管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滕州市司法局牵头拟定了《行政处罚权下放事项清单》,经滕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印发《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下放行政处罚权事项工作的通知》,为镇街执法提供了必要的法定权限,为加强基层治理提供了依据和基本遵循,满足了镇街执法的现实需要。在滕州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市司法局将对滕州的实施效果进行调研评估后,在全市予以推广实施。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采取“递进式”下放模式。从基础性、执法难度相对较低、镇街管理迫切需要的行政处罚权限开始下放,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下放的行政处罚权限范围。
(二)加强乡镇执法队伍培训力度。广泛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业务培训,提升乡镇执法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保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下放工作有序衔接、放而不乱、管而有序。
枣庄市司法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