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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484号提案(《关于充分发挥仲裁职能,提高营商环境软实力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07
  

孙筱钺委员:

您的提案《关于充分发挥仲裁职能,提高营商环境软实力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

您在提案中提出建议(问题)4条,其中涉及我单位1条,我们采纳落实(解决)1条,落实率 100%。现具体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发挥普法宣传牵头抓总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出台“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相关普法责任部门年初制定部门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二是形成普法合力。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和要求,让每个部门都有了普法“责任田”和“承包地”。三是推进普法针对性。出台《关于推进国家机关以案释法以及在司法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的实施意见》,推进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进一步推进物业管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丰富宣传形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利用法律颁布日、纪念日、重大节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互联网+”普法,在“法治枣庄”新媒体开设“普法小课堂”“以案释法”“法治枣知道”等专题栏目,积极开展网上普法宣传。五是加大普法考核力度。出台《枣庄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对普法责任部门进行履职评议考核,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按照《关于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仲裁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责任部门为仲裁部门。下一步,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将立足职能作用,采取一系列工作措施,积极配合仲裁部门开展好《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扩大仲裁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一是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将宣传《仲裁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普法教育内容。督促仲裁等相关普法责任部门年初制定部门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二是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形式。积极配合仲裁部门利用《仲裁法》颁布日、“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广泛开展学习宣传《仲裁法》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开展《仲裁法》的宣传,不断培养社会仲裁意识,提升仲裁知晓率、首选率。


枣庄市司法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