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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188号提案(《关于加强老旧散小区物业提升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07
  

马凯委员:

您的提案《关于加强老旧散小区物业提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

您在提案中提出建议(问题)8条,其中涉及我单位 2条,我们采纳落实(解决)2条,落实率 100%。现具体答复如下:

为推进我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和业主自治能力提升,近年来,市司法局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和矛盾纠纷化解职能作用,坚持靠前服务,积极主动作为,以法治思维,服务理念,充分履职,为老旧小区优化提升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大普法力度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将物业管理方面的普法宣传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相关普法责任部门年初制定部门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二是形成普法合力。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和要求,让每个部门都有了普法“责任田”和“承包地”。三是推进执法宣传。出台《关于推进国家机关以案释法以及在司法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的实施意见》,推进住建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发挥新媒体优势。“法治枣庄”新媒体开设“普法小课堂”“以案释法”“法治枣知道”等专题栏目,积极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二、加大物业纠纷化解力度

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创新调解思路,努力从源头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形成了一套具有行业特色的工作机制,真正发挥调委会“第一道防线”作用,在老旧小区物业纠纷化解中彰显人民调解力量。一是创新整合资源联合调解衔接机制落实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业主恳谈会“三会”制度,积极化解物业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开展人民调解与物业公司有效衔接,积极加强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部门的联动,实行网格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由物业公司、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基础网格员组成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实现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使人民调解与物业公司有效衔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升级。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长效机制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把排查作为常态性工作来抓,由物业公司的楼管员、社区网格员、调委会调解员组成矛盾纠纷排查小组,实行定期排查与日常排查,普通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办法,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同时,注重重要节日及敏感时期的专项排查,努力掌握调解工作主动性,及时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调处,实现矛盾不上交,坚持应调尽调、就地化解。三是协调业主与物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为稳妥处理业主与物业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纠纷,司法所充分发挥“和事佬”的作用,对发现业主与物业部门因管理不到位与业主利益冲突的相关苗头性问题,由调委会主持召开社区两委代表、物业管理部门及业主三方协调会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实施,并通过监督物业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切实解决双方矛盾分歧。四是落实教育回访机制。坚持“立足预防,注重化解,标本兼治”的原则,把教育引导和跟踪落实放在首位,努力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阶段。加强教育引导,调解人员主动深入住户宣传相关政策,让业主逐步形成有纠纷找调解的氛围。加强案件回访制度,对于调解的每一起案件调委会专人跟踪落实,做好后期工作,使矛盾双方感受到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好处,同时也确保了协议的履行。

通过调解机制的建立,充分发挥了调解一案、示范一片的作用,将更多同系列物业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合法利益,也促使物业公司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三、下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立足职能作用,采取一系列工作措施,特别是针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加大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业主自治意识和物业消费意识,提升物业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发挥部门合力,有效化解物业矛盾纠纷。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督促“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主体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宣传资料及小区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明确业主的责、权、利关系,树立业主的主人翁意识,引导小区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强化小区业主的物业消费意识,培养业主自我管理观念,提高业主自律意识,提升物业管理人员法律素质。二是丰富普法宣传形式。督促住建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进一步推进物业管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加大对住宅用途改变、违规装饰装修、违章搭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宣传力度,引导小区业主的合理维权。三是发挥调解组织作用。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网络健全和人民调解员贴近基层、群众信赖的优势,深入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线索摸排工作,吸引和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调解,努力实现物业纠纷有效化解。四是增强社会关注支持合力。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建立起有效的联动机制,共同做好物业纠纷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调处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物业纠纷“公调”“访调”“诉调”等“多调联动对接”,将其融入非诉讼矛盾化解服务大平台之中去,探索更多非诉渠道化解相关争议。


枣庄市司法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