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岩代表:
您提出《关于建立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推动企业破产案件良性解决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全市律师队伍参与服务保障破产管理相关工作。2020年7月,在市法院指导推动下,经市司法局批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核登记,成立了广泛吸纳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单位和人员参加的枣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充分发挥律师等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对管理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推动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业务步入职业化、法治化、规范化的道路。为推进破产涉税重大疑难问题决策咨询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10月,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市律师协会、市税务局联合召开枣庄市破产管理人税收工作会议,解读市税务局、市法院《关于优化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处理的意见》,对聚焦疑难问题,深入研讨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市破产管理人在企业破产涉税问题处置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为强化自身建设,部署工作任务,2022年6月,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22年工作要点》,部署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措施,研究吸纳新会员、开展教育培训、制定自律规范等事宜,更好地发挥协会组织优势和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服务保障全市破产管理工作发展。
王岩代表,您的建议案非常重要,内容涉及在法院主持破产案件中建立职工安置、信用修复、土地整理、房产续建、税费缴纳等工作机制。据悉,我市已出台《关于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2022年5月市政府印发《枣庄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枣政字〔2022〕14号),在第68项“加强办理破产府院联动”中,进一步明确市法院牵头做好此项工作。下步,市司法局将积极支持紧密配合相关工作开展。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枣庄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