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朱士刚委员:
感谢政协委员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财政经费保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枣庄市司法局按照两高三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和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积极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援助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全覆盖,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推进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公正和效率相统一。
虽然近几年我市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体制机制已初步形成,但距离法治政府建设需求和群众法律需求还有较大差距。针对建立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专项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刑事专业律师业务培训工作经费保障以及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建议,市司法局将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建立多层次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确保经费保障水平适应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需要。”开展深入调研,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所需经费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经费保障机制,满足刑事法律援助业务工作需求,不断推进我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质量和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您以后继续关注司法行政工作,并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枣庄市司法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