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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号代表建议(《关于在我市推进落实<反家暴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6-12
  

郑飞代表

感谢人大代表对全市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视。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推进落实<反家暴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维护我市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特别是“七五”普法以来,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妇联立足职能作用,通过打造法治宣传、法律援助、调解维权、拓展服“升级版”,积极构建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为妇女儿童维权撑起了一片法治蓝天。

一是突出法治宣传,提升妇女儿童法律意识。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重点,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山东省反家暴条例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反家暴法宣传活动。利用“三八”、6.1、11.25反家暴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市及区(市)、镇(街)、村(居)四级联动,连续22年长年常项举行“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妇女儿童维权周”宣传,近几年特别强化了反家暴宣传,公检法司、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联合女律师志愿团、巾帼维权志愿团及多家律所等,采取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电视访谈、培训讲座、以案说法等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反家暴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反家暴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充分发挥枣庄法治网,枣庄普法“枣庄妇联”“枣庄司法”头条号、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宣传效应,不断探索和创新网络环境下妇女儿童依法维权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形成法治宣传工作线上线下双向推动、良性互动的生动局面。

二是深化美德教育,提升群众文明程度。针对家暴问题,枣庄妇联注重把预防消除家暴行为与提倡家庭美德结合起来,推进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积极开展寻找“最美家庭”争创“五好家庭”、评选“好媳妇、好婆婆、好丈夫”等优秀家庭角色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吸引广大家庭成员主动参与。大力弘扬和传播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连续两年承办山东省“好家庭好家风巡讲巡展”走进枣庄活动,举行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家风传承志愿服务启动仪式,举办“最美家庭”事迹展播、枣庄市家风家教巡讲暨好家风是婚姻幸福的源泉公益讲座,邀请专家学者作主题报告和讲座,以良好的家风家训引领推动熏陶家庭幸福和谐、遵纪守法、远离暴力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以家庭的平安文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突出法律援助,升级妇女儿童维权通道。健全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以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络点为依托,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基本形成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方便基层妇女儿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及时、有效获取法律维权帮助。完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维权岗”工作机制,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妇女维权案件做到快受理、快指派、快办结,并简化程序,为受援人提供人性化、专业化的法律援助服务。开辟受暴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对受暴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积极提供诉讼代理和非诉调解等服务。在今年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枣庄市律师协会在畅通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的基础上,依托枣庄市妇女维权律师志愿团,新增36条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的家庭暴力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涉及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各项维权服务;普及疫情防控中的热点、难点、焦点等法律问题,及时答疑释惑,排忧解难,化解矛盾,解开心结。2019年以来,共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2000多起,接待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四是部门协作联动,预防制止家庭暴力。枣庄妇联联合公检法司民政等职能部门在反家暴法施行日举行《反家庭暴力法》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联公安局成立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262个,实现派出所、警务室全覆盖早在2013年我市就开始探索实施“家庭暴力告诫书制度,在我市永安派出所和张汪派出所率先实行,比全国要求提前三年。和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对全市基层干警进行专题培训,督促反家暴法全面实施,并召开专题现场推进会联合市法院举办了“人身保护令”制度培训班,特邀全国反家暴典型长沙市妇联权益部部长我市做讲座。于2016年3月,我市开出了首例人身保护令;联合民政部门推进家庭暴力庇护所建设,目前建有市及滕州市2个站所,为遭受家暴妇儿进行庇护、有效心理干预和生活照顾及人身安全保护,也有民营机构自发加入到反家暴工作中来,设立反家暴庇护所、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对受害妇女进行有效心理干预,跟踪调解及进行法律咨询帮助等;联合市法医学会、市妇保院建立家庭暴力损伤法医检验中心、法医门诊,各区相继建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全市共建设家暴伤情鉴定、检验中心9个;建立了在一个妇女儿童家园配一名律师、1名心理咨询师的1+1+1”维权模式,实行信访接待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专人、专室、专家、专业“四专”运转,聘请专业律师在市妇联接访;发挥12338妇女维权热线、妇女维权站、调解室、法律服务团等阵地作用,并利用成立的27个反家暴公益维权服务站、262个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7个“妇女维权合议庭”、8个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机构和遍布基层村居社区的妇女维权站等为妇儿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和各项维权服务。这些措施对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化解家庭矛盾,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我市平安建设发挥了强有力的作用。

五是突出调解维权,提升妇女儿童维权质量。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纳入大调解工作机制,完善市、区()、镇(街)、村(社区)和信息员五级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及时掌握和了解婚姻家庭方面的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镇(街)妇女调解60多个。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专业指导,把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纳入司法行政系统年度培训计划,提高调解员专业能力和素质,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水平过硬、调解技能娴熟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队伍。坚持预防为主,及时排查发现婚姻家庭纠纷的苗头和线索,严防矛盾激化升级,最大限度预防一般性婚姻家庭纠纷转化为治安、刑事案件,避免妇女儿童受到第二次伤害。

六是强化衔接配合,拓展服务妇女儿童触角。围绕妇女儿童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市司法局与妇联、法院、信访、劳动监察大队等有关部门建立了婚姻家庭纠纷大调解机制和互通联席机制。组织熟悉女性心理、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女律师成立“女律师志愿团”为当事人提供家暴、婚姻、未成年人抚养、保险待遇纠纷等涉法涉诉问题咨询和代理服务。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点援制”,由受援人自主选择案件承办律师,尤其是涉及妇女维权隐私部分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熟识的律师或者女律师。

尽管我们就提升全市妇女法治意识、维护广大妇女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该工作量大面宽,任务艰巨,可以说任重而道远。代表提出的有关建议非常好,有的是我们长期以来坚持开展的,有的是我们正在逐步加强和推广的,也有的属于薄弱环节需要我们联合其他部门群策群力进一步健全完善的。特别是提出的“建议我市对于‘多部门联动’做出细化的规定”。家庭暴力案件发生之后,涉及的部门不止一个,而是涉及到警察、社会组织、法院等。如果存在刑事犯罪可能还涉及检擦院。儿童本身是受害人的,除学校之外还涉及律师、心理咨询师,以及承担救助、监护职责以及困境人群求助的民政部门等。市司法局只是一个市直部门,没有这方面的执法、司法权和协调职能。市妇联作为人民团体,也是一个妇女儿童工作的牵头机构和协调机构,在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方面更有优势。

下一步,我们仍将持续关注家庭暴力问题,将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提升全市妇女儿童法治意识维护广大妇女儿童法权益。

一是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司法局积极配合好妇联、团委、教育等部门通过举办维权培训班、普法大讲堂、知识竞赛、巡回法庭审理反家暴案件等形式,针对妇女实际问题和需求进行面对面、一对一法律宣传解读,积极开展妇女儿童法治宣传教育,构建全方位的妇女儿童法治教育网。同时创新形式开展宣传。利用“三八”维权周、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普法宣传咨询和“法律”活动借助“枣庄普法”头条号、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维权与普法专栏,广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和维权知识等。

二是探索建立妇女儿童维权联动机制。积极为受到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申请法律援助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咨询绿色通道、畅通法律援助运作通道”,遵循“优先安排、优先办理、优质服务”的原则,简化手续,简化申请手续、缩短审核时间,并指派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重点办理。畅通妇女儿童维权热线,发放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卡,及时解答妇女儿童法律咨询。探索设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重点乡镇设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联系点,积极发挥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职能,组建一批有利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队伍,形成三级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三是加强特殊妇女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实施对妇女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分别矫正、分别管理、分别教育”的方法,将妇女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与已其他社区矫正人员区分开,推广开展“亲情套餐”、社区矫正法律咨询联系卡和法律明白卡服务“双卡”等措施,采取个别谈话、教育、学习、劳动,疏导心理、矫正行为的方式,切实保护妇女未成年人的自尊心和个人隐私。

四是加强部门合作筑牢妇女维权网。将继续立足职能,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公检法司、妇联、民政等职能部门联合,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加大宣传,规范程序,督促落实,合力推进,在防患未然上下功夫,在完善机制上抓落实,在贯彻实施上出重拳,为广大妇女儿童撑起人身安全保护伞,使她们远离家庭暴力威胁,共享美好生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感谢您对妇女维权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枣庄市司法局

                               2020年 610日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