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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司法行政系统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4-04-25
  

序号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1

市司法局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协会进行监督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协会进行监督

1.律师队伍建设情况;2.业务活动开展情况;3.律师执业表现情况;4.内部管理情况;5.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6.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7.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需要认为应当检查考核的其他事项

律师事务所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网络抽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市、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1.《律师法》(1996年5月通过,2017年9月修正)第四条
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8年7月司法部令第111号发布,2018年12月司法部令第142号修正)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3.《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7月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2016年9月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4.《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部令第121号)第四条、第六条

2

市司法局

对公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协会进行监督

对公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协会进行监督

1.公证机构组织建设情况;2.公证机构队伍建设情况;3.公证机构执业活动情况;4.公证机构质量控制情况;5.公证机构内部管理情况

公证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网络抽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市、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1.《公证法》(2005年8月通过,2017年9月修正)第五条              
2.《公证程序规则》(2006年5月18日司法部令第103号发布,2020年10月20日司法部令第145号修正)第八条
3.《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2月司法部令第101号发布)第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3

市司法局

对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协会进行监督

对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协会进行监督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2.执行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情况;3.业务开展和鉴定质量情况;4.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5.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情况;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司法鉴定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抽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市、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1.《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2011年11月通过)第六条、第四十六条
2.《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9月司法部令第95号公布)第三十四条

4

市司法局

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人员执业的检查

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人员执业的检查

1.党建工作情况;2.资质管理情况;3.队伍建设情况;4.年度业务活动开展情况;5.内部管理情况;6.遵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7.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情况;8.司法行政机关认为应当考核的其他事项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抽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市、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59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第三十四条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第四十四条
3.《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印章样式及使用说明>的通知》(鲁司﹝2018﹞50号)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