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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3
  

各区(市)司法局,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现将《“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市局公法一处。

联系人:褚江,联系电话:3327092,8681683

邮箱:ggc3327092@163.com

 

 

 

枣庄市司法局

2020年6月22日

 

 

 

 

“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

品牌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建设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决战脱贫攻坚、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影响,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实现“应援尽援”目标,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增强城乡困难群体的获得感

二、活动时间

2020年6月至12月。

三、主要任务

(一)助力复工复产

1.突出重点法律援助事项认真办理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法律援助案件。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纳入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

2.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引导困难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服务网及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推广法律援助“预约办”“在线办”“掌上办”。探索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以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情况或特殊案件,可以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补齐手续。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受援群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供上门服务。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指导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引导受援群众优先采取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二)助推脱贫攻坚

3.突出重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加强与各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法律援助逐步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将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三优服务”

4.倾心服务重点群体。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深入开展“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项目,发挥“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作用。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和培训,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5.积极参与帮贫扶困。落实《枣庄市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将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法律援助对象的范围,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平台,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开通贫困人口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实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当天介入“四个当天”的要求

(三)增强群众获得感

6.完善便民服务措施。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助配合,降低困难群众异地维权成本。

7.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积极落实《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加强案卷评查、案件回访、同行评估等工作的力度,实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常态化。加强对特殊人群法律援助的质量评估,健全完善办案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8.强化科技信息应用。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加强“智慧法援”建设与应用,推广使用“法援在线”系统,逐步实现法律援助案件从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到办案、结案等网上全流程办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率。探索建立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工作机制,实现法律援助“一次办”,让受援群众不跑腿也能办成事

四、工作要求

一是精心谋划部署。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高度重视“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建设活动,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活动信息报送和工作督导制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请各地于612月分别向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一处报送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

二是扩大宣传影响各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杂志、“两微一端”、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积极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亮点经验、典型案例,讲好法援故事,扩大品牌活动影响

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各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改进和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要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人社、民政、工会等部门沟通联系,强化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配合,努力实现活动社会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