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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关于2024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上半年完成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01
  

序号

任务目标

工作成效

下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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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践行“有呼必应、无事不扰”服务理念,全面推广“入企 e 码通”,办好“企业家日”系列活动,积极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

持续推进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印发《枣庄市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对涉企检查行为全过程监督,着力解决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选择性检查以及行政检查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求各涉企行政执法部门不搞“一刀切”,不增加基层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思想、工作负担,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进而实现“监管无事不扰、服务无处不在”,让行政执法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在市营商环境专班的领导下,做好“入企 e 码通”修改完善,研判入企检查数据信息,加强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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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深化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规则,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法律顾问、智库咨询等制度,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全面清理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核查是否符合“在职在编在岗”等条件,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收回行政执法证件。对行政执法证件年审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等进行培训,全市共培训4000余人。

2.拟定《枣庄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以市委、市政府文号付印报送省委、省政府。截至3月底,枣庄市、区(市)人民政府和35个市政府部门已全部按要求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和公开工作。印发《枣庄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围绕8个方面共47个重点环节,细化形成任务分解清单。市委依法治市办组成督察组,对部分区(市)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截至目前,8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2项整改措施正在积极推进中。

3.印发《关于公布枣庄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确定6项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4.印发《2024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对2024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作出制度安排。印发《中共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工作要点》《中共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对2024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5.印发《枣庄市法律顾问委员会2024 年工作要点》,调整市法律顾问委员会组成人员。上半年,法律顾问共办理重大决策、重要合同协议审查评估等各项非诉讼业务47件,参与案审会、论证会、咨询会等法律事务10人次,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5件。

1.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对全市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督促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合理制定本年度对各区(市)和市直部门(单位)的法治建设考核指标标准,以考核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提升。

3.指导各承办部门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稳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时完成

4.推动《枣庄市全面加强镇(街)法治建设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落实,健全基层法治建设机制。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及述法评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