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司法局!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网站首页 依法治市 司法行政 法律服务 政务服务 信息公开 专题专栏 互动交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决策执行
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三季度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11
  

    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对照《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和推进措施,扎实有序推动《政府工作报告》落地落实落细,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统筹谋划推进依法治市工作。2023年以来,已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1次、委员会推动部署召开会议1次,协调小组会议4次;办公室会议2次。其中三季度,于7月14日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迎接省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工作部署会议,传达省有关文件,对法治督察迎检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于8月22日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暨“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市妇联、市应急管理局、市人民银行三家“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作了交流发言,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方案;于9月8日召开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专题研讨班方案,听取了涉法涉诉信访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对下步政法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7月28日,召开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示范创建申报工作。9月6日,在市政大厦设分会场组织参加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枣庄市作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参加授牌仪式;市委副书记、市长翟军作交流发言。全面强化“关键少数”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7月1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第二季度专题学法,并开展专题法治讲座。8月23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集体学习,并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周冉作专题辅导报告。8月25日,市政府党组召开会议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并进行研讨交流。10月8日,印发《关于印发<枣庄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宪法权威。印发《关于印发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拟定《枣庄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以市委、市政府文件报送省委、省政府。截至3月底,枣庄市、区(市)人民政府和34个市政府部门均按要求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和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宣传推广力度。2月21日,《法治日报》刊登头版文章《让法治成为高质量发展鲜明底色 枣庄全面打造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面解读了枣庄市成功创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相关经验做法。6月13日上午,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宏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翟军主持会议。会议隆重表彰了枣庄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过程中涌现出的98个先进集体、200名先进个人,有关单位作发言,同时对我市下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进一步安排部署。印发《枣庄市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重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10个方面和56个重点环节,细化形成任务分解清单,巩固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质效。开展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市共申报示范区(市)6个、示范项目34个,择优推荐市中区等3个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候选示范区,“创新实施劳动人事争议‘听竹’工程,打造非诉解纷机制新样板”等2个候选示范项目。9月12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对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枣庄市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的推进情况进行调度,56项清单任务已完成40项,完成率71.4%。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了《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典型经验与案例》,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供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时学习参考使用,其中我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典型经验《秉承法治精神 释放法治动能 全力打造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先行区”》成功入选。

(三)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年初,市司法局与各决策承办部门多次沟通对接,认真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枣庄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送审稿)》(以下简称《目录(送审稿)》)。2023年4月25日《目录(送审稿)》经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程序报市委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共5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涉及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关于健全完善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等事项。

截至目前,按照决策目录要求,市司法局提前介入指导决策事项起草工作,指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等部门严格履行五大法定程序,已完成对《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枣庄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3-2026年)》、《枣庄市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后续将按计划对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有序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印发《关于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各部门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人员分别到市网信办、市林业和绿化局等部门讲授行政执法课程,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的发生。全面掌握清单落实情况,印发《关于按期报送“不罚、轻罚”清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双清单”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督促部门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方式开展执法,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印发《关于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对食品药品、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案卷的评查结果进行集中通报,要求各部门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举办枣庄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对市直各部门单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证件四年年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统一发放行政执法证件,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印发《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在全市开展功能区行政执法工作、实施行政处罚工作、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等专项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以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实效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五)持续深化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完善“0632枣庄阳光复议”模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化解行政争议,实现行政争议“枣复议、枣化解”,1-9月份市政府本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5件。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通报,强化行政复议意见书“规范一片”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市政府本级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6份。

   (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市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根据省厅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价验收工作,通过司法部第三方评价验收系统,审核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填报情况。调度市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起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通知》。加强“12348”热线平台运行情况调度,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意见;积极与“12345”沟通协调,推进“12348”热线平台与“12345”热线的归并整合。实施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部署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680件,有力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印发《关于优化和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若干措施》,进一步优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围绕“三夏”期间农村农民法治需求,组织村(居)法律顾问深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积极参与矛盾调解等工作,确保我市夏粮稳产增收。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企业、进监狱活动,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办事。

   (七)夯实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抓住“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有利契机,统筹整合调解资源,加强调解组织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调解机制,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下发《关于开展“调解惠民生 和谐促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的通知》,各级调解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主线,做好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市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1415次,调解矛盾纠纷8098件,调解成功率99%。下发《关于在全市统一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备案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范围内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事调解工作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进行统一登记备案。并对辖区内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设立的合法性、人员组成的合规性以及运作的规范性进行审查,确保备案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充实和调整调解员队伍,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和社会公信力,促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今年以来申报发放调解案件奖补资金42.045万元,有力促进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八)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紧盯重大节日、主题宣传日、纪念日和重要法律法规颁布日、施行日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扎实推动《黄河保护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等,将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任务分解到相关月份,广泛宣传各行业各领域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出台《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枣庄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枣庄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枣庄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实施办法》、《枣庄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普法清单指导目录》,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法普法责任,明确主要任务,靠实工作责任,促进工作落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化。扎实推进我市法治乡村建设宣传。组织五区一市司法局负责人、司法所负责人、乡村法治带头人、村居法律顾问参加山东广播电视台《乡村法治带头人》栏目,围绕枣庄市法治乡村工作亮点,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展示了全市基层农村普法依法治理成果和广大“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时代风采。开展第九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命名并对已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复核。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聚焦关键少数,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学法。适时举办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二)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力做好争创全省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市)和示范项目工作。

    (三)继续督促指导决策部门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各项工作。

    (四)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权限依法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避免畸轻畸重、显失公平,确保裁量权基准明确、可操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精准指引。

    (五)践行“复议为民”理念,推行“服务群众零距离、工作方式六强化、工作流程三公开、行政争议双化解”的“0632枣庄阳光复议”模式,优化审理方式、规范审理程序、压缩审理时限,提升审理质效,打造独具枣庄特色的行政复议工作品牌。加大复议案纠错力度,坚决纠正不当或者违法的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六)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通知》。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做好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做好农村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运行,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行活动。

    (七)做好“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窗口人员入驻工作,完善部门联动衔接机制,持续推进人民调解队伍职业化建设。

    (八)围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继续推进普法工作上台阶。

                                                         枣庄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