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加强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管理,确保国有资本收益及时足额上交,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1月23日公布《枣庄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国资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不断扩大,预算管理要求也进一步规范,2017年底出台的《枣庄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枣政办字〔2017〕86 号),有效期2年,现已到期,亟需重新修订完善出台新《办法》。所以,制定《枣庄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二、起草依据
《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规定制定。
三、起草过程
根据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市财政局积极组织起草小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规定,做好《办法》起草工作,并多次修改完善。结合枣庄实际,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0年初,市财政局书面征求了市国资委等部门意见,在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梳理的基础上,进行认真修改,形成了《办法(送审稿)》。1月初,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提交市政府研究。经市政府有关领导审签同意后,于2020年1月23日印发。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章,四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管理职责、收支范围、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明确市财政局、市级国资预算单位和市级国资预算企业的职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负责。
第三章“收支范围”,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范围及支出用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或国有股份的利润收入,股利、股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明确了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属国有全资企业应交利润的上交比例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预算编制”,明确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要求和程序。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并按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编制中期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规划。
市财政局根据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市级国资预算单位及市级国资预算企业报送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草案,进行统筹平衡后,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报市政府审定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第五章“预算执行”,明确市属国有资本收益上交程序和规定,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应当按经批复的预算执行。
第六章“预算调整”,明确预算调整的情况和调整程序。
第七章“决算”,明确市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编制相关要求。市财政局按要求部署编制年度市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工作,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报市政府审定,并按规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市财政局向国资预算单位批复决算,国资预算单位向所监管企业批复决算。
第八章“绩效管理”,明确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绩效评价,提升预算资金使用绩效。
第九章“监督检查”,明确了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责任制的要求。
第十章“附则”,明确了市财政局根据《办法》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以及本办法的施行日期。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该文件的公布日期是2020年1月23日,施行日期是2020年2月1日,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因原《办法》自1月31日起失效,考虑政策施行日期衔接性,故自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