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形成明责有据、落责有力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枣庄市消防救援支队代市政府起草了《枣庄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征求意见稿)》。为了保障立法质量,提高规章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zxfzhzd@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枣庄市消防救援支队,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黑龙江路1号611室,邮编:277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回复”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
附件:1.枣庄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枣庄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枣庄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