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推进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市城市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zssfjlfc@zz.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枣庄市司法局,地址:枣庄市武夷山路市司法局610室,邮编:277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意见回复”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
枣庄市司法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