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市实施〈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国务院清理证明事项要求,以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机构改革等情况,我市决定对《枣庄市实施〈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完善。为了提高规章修改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zssfjlfc@zz.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枣庄市司法局610室,地址:枣庄市武夷山路1379号,邮编:277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章修改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
附件:《枣庄市实施〈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司法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