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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枣庄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7
  

 

为推进全市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技改,加强节能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政府办公室(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起草了《枣庄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zzsfzb@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枣庄市司法局,地址:枣庄市武夷山路市司法局812,邮编:277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枣庄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115日。

 

件:《枣庄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司法局

202017

枣庄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