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卫生人才在引领和服务乡村振兴、推进健康枣庄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本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委代市政府起草了《枣庄市基层名医选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zzsfzb@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枣庄市司法局,地址:枣庄市武夷山路市司法局812室,邮编:277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枣庄市基层名医选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
枣庄市司法局
2019年5月15日